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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太大胆,竟敢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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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1-03-29

“给我一盒阿莫西林。”
“我要一盒头孢。”
“有罗红霉素吗?”



大家是不是觉得
在药店购买这些药品
非常简单方便呢?


上面这三种药都是处方药,药店必须要凭医生开具的处方才可以销售。但是在现实中,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是违法违规的!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分局重拳出击,对辖区药店开展了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专项整治。


在一家药店,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店GSP系统,看到其当日销售了阿莫西林胶囊一盒,但是该店却无法提供该药品的处方。据调查购买该药品的顾客并未提供处方,药店也未向顾客索取处方、未通过互联网诊疗系统开具处方,也就是说药店未凭处方销售了处方药。



在另一家药店,执法人员正在向该店店长了解处方药的销售情况,店长介绍得头头是道,结果,没想到的一幕发生了,店员竟然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在未向顾客询问病情索取处方的情况下,准备将一盒头孢克肟分散片卖给顾客,执法人员及时制止了店员的行为,并告知顾客应当凭处方购买处方药。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辖区药店20余家,绝大多数药店能够按照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执法人员对发现问题的个别药店,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了警告等行政处罚。


小知识:
1.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2.非处方药(OTC):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非处方药需在药师指导下购买使用。
3.包装上没有OTC标志的是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标识为( 红底白字),乙类非处方药的标识为(绿底白字)


法条链接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第一款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消 费 提 醒


药店负责人要强化自身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对店员的培训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消费者要选择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购买药品,查看药品有效期和注意事项。


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仔细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一定要凭处方购买处方药,避免因为乱用滥用处方药产生副作用,确保用药安全。如有不适应及时就医,以免延误病情。

下一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继续加大对药店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一经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严格依法查处。
同时将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
提高其遵守药品管理相关法规的自觉性,
加大宣传力度,
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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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桦 威望 +1 - 2021-03-30
丁学红 威望 +1 -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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