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63阅读
  • 0回复

[港城杂谈]江苏制定20条措施,为因疫情影响造成困难儿童撑起防护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微信分享→
 

发帖
344
港币
372
威望
1262
来自
杨舍镇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学生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0-03-2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日前,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等部门制定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困难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困难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制定4个方面20条措施,把服务对象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拓展到困难儿童,包括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健康、安全和学习等方面困难的所有儿童。

《实施方案》要求

各地要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作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基层妇联执委、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工作力量,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儿童类专业社会组织,发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教育部门合力,全面排查儿童生活、健康、安全、学习和监护状况。通过家庭主动报告、开通儿童热线、落实强制报告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报告。

《实施方案》指出

各地要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和政府主导责任,对因疫情导致缺失监护人的、委托监护的、指定由专人照料的儿童,要实行包干到人,每周不少于两次家访或电话跟踪。要做好监护衔接,加强跟进指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治愈出院或结束隔离后,要及时将儿童接回照料。要优先开展司法救助保护,维护困难儿童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强调

要加大保障力度,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简化程序,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儿童纳入保障,及时发放基本生活费,加大对贫困家庭儿童临时救助力度。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通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及时做好就医就诊。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适龄困难儿童居家学习的指导与服务,确保“停课不停学”。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积极主动参与困难儿童的线索响应、临时照料、服务转介、个案跟踪、资源链接等服务。儿童类专业社会组织应在各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为有需求的困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健康、心理、情感等支持。

《实施方案》要求

各地把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困难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和相关部门协同作用,切实保障儿童救助保护资金,充分发挥专业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精准关爱水平。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极端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江苏民政

本主题包含附件,请 登录 后查看, 或者 注册 成为会员
 
回复标题限100 字节 提到某人:
选择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