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万红三村南大门经营早餐的食品摊贩郁惠珍,领到了一张由我市经济开发区(杨舍镇)核发的“食品摊贩备案公示卡”,这张标有食品摊贩姓名、经营地址、经营品种和经营时段的“公示卡”,今后将被要求在经营点醒目张贴,不得转借,接受消费者监督。张家港食品摊贩由此进入“持证上岗”时代。
来自我市市场监管局消息,自《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出台以来,该局及相关管理部门积极履行职能,在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出台了《张家港市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其中一项内容,就是给原来游离于监管“视线”之外的城乡食品摊贩发放食品摊贩备案公示卡,即“身份证”,以将这类小微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整个食品监管对象系列,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水平。
据了解,街边及部分农贸市场食品经营摊点及小摊贩,因其方便、产品有特色等特点,深受广大老百姓欢迎;但是,由于流动性大、规模小、经营人员杂等因素,长期以来,游离于各级监管范围之外,成为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隐患。张家港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放这张备案公示卡后,该局将和张家港城管局分工合作,督促广大食品摊贩经营者“亮证经营”,提升规范经营水平。该局将负责日常监管,城管部门则负责食品摊贩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管。同时,要求广大食品摊贩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地方相关管理条例,服从统一管理,及时清理场地,保持环境整洁;在经备案经营区域、经营时段内经营。
据了解,至今全市已有20个食品经营摊点领取了食品摊贩备案公示卡,今后,还将持续为230个城乡流动食品摊点内的相关经营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