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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定了,新政即将实施!张家港这群人惨了,看谁还敢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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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06-16

客官请留步!

给娃办张乐园卡,充值200送娃娃,

给老公办张健身卡,一天只要5块钱,

给自己办张美容美发卡,

能做脸、能烫头,巨便宜巨划算!


哇塞!真的吗?那赶紧办啊,

不少张家港人都冲着优惠乖乖交了钱,

买了卡本以为自己可以享受更多折扣,

然而现实却啪啪打脸——

不少商家说倒闭就倒闭,

预付卡余额分分钟“打水漂”。


办卡的时候把客人当上帝,

一出事各种推卸责任,还拿霸王条款欺客,

商家的做法简直让消费者寒心。

在张家港,特别是服务行业,

各种理发卡、健身卡、餐饮卡...多如牛毛,

总有个坑在那等着你,一不小心,真坑你没商量。


商家经营不下去,拍拍屁股就走人,

剩下消费者一脸懵逼投诉无门,

难道霸王商家们就可以一直逍遥法外吗?

咳咳,壹哥这就要说了:

无良商家还想逃?没门!!!

有明确条例规定要实施了!!!

6月12日,苏州工商局消保分局解读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添了不少当前处理新消费领域纠纷的条款,定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预付式消费群体性投诉居高不下,

新条例的出台,正是为了给消费者们解决这一问题,

壹哥这就来给大家伙划重点了


1

预付式消费卡设定15天反悔期


这也就是说,

消费者购买预付式消费卡后有15天反悔期,

在反悔期内要求退卡,经营者须无条件退还。

棒棒哒!有木有!

条例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因经营者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

他们也有时间来考虑自己是不是一时冲动才办卡。

商家也不能再为所欲为了,

一旦被认定违反规定,处罚措施绝不手软。

处罚:如果定性为欺诈行为,经营者要对消费者退一赔三;对于捐款逃逸的经营者,将通过信用管理的方式,设置预付卡逃逸黑名单,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限制逃逸者,解决找不到人的问题。


1

单张记名/不记名卡,规定限额与有效期


商家为了多赚钱,

当然是希望消费者预存的金额越多越好,

还限制消费者非要在一段时间之内就要用完,

说起来真的是好气人哦~

条例规定: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且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以及“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各项责任与权利,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在条例正式出台后,即将面临处罚。

处罚:经营者发行超过规定限额预付卡,或者未履行退款义务的,最高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壹哥在这也提示大家,

预付卡这东西还是少办为好,

要真的是很有必要办,

千万不要被店员的胡吹蒙蔽了双眼,

尽量选择证照全、信誉好、

规模较大、经营较好的企业。



当然,一旦不幸中招,

也千万别被商家忽悠住了,

该要回来的钱还得要回来,

别忘了,咱们还有法律这座靠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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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anshen 威望 +1 -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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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7-06-16
早就该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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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7-06-16
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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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anshen 威望 +1 - 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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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7-06-18
之前的萧邦,现在的辰意,大家都懂的
离线啊西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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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7-06-25
就是,早该出台了
在线bufan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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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7-06-26
那就改行吧,当城管你们看如何?
布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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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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