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75阅读
  • 7回复

[港城杂谈]出租屋传出恶臭,行李箱内惊现被碎女尸!常熟警方破获沉寂11年的命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微信分享→
离线石头小猴
 
发帖
339
港币
687
威望
1868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06-26
6月22日讯,出租屋很久没见人出入,且传出阵阵恶臭。房东和邻居便开门寻找臭味源头。经过一阵搜索,二人发现了两只行李箱,打开其中一只行李箱,并翻开表层的衣物后,内部两只人脚赫然映入眼帘。这一幕,发生在十一年前的3月8日晚上。经法医鉴定,死者为女性,系他杀,尸体已经腐败。常熟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由于尸体腐败比较严重,线索较少,死者身份难以确认,此案一度陷入沉寂。直到2017年的4月,侦查员在重新梳理证据时有了重大发现,死者疑是一名叫“陈某某”的女性。其后,常熟警方立即前往四川,经亲子鉴定确定死者身份,查出死者关系网,并在广西将凶手抓获。至此,沉寂十一年的杀人碎尸案终于告破。

出租屋传出了阵阵恶臭,两只行李箱里竟装着碎尸
2006年3月8日晚上,时针刚刚划过七点,常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传来一阵刺耳的铃声。电话另一端,一名自称张达叔的男子说话语无伦次,经过接线员的安抚,他才逐渐平静下来。随后他说出了见到的惊魂一幕。报警人名叫张达叔,居住在常熟市虞山镇花园浜路附近。他发现,自从过年之后,隔壁出租屋就没见到人来过,而且还传出了阵阵恶臭。实在难以忍受,张达叔和该出租屋房东打开隔壁出租屋房门。在屋内转了一圈,二人发现了两只拉杆行李箱。他们便打开其中一只行李箱,并翻开表层的衣物后,内部两只人脚赫然映入眼帘,房东当时就被吓的不轻,张达叔缓过神来马上拨打了110。
民警根据报案人的陈述立即赶赴现场,随后,刑警等部门也相继赶到。民警到达现场之后,马上对现场及周边进行了封锁,随后,技术人员开始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法医也对现场两只行李箱提取后认真检查。两只行李箱表面均被大量女性衣物遮盖,去除掉衣物后露出了几个被塑料袋、保鲜膜等里三层外三层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块状物体,其中一块俨然是一对人的脚。法医将这些块状物小心取出后发现是一具完整的女性尸体,而且各尸块已经腐败。

基本复原出死者的面容,但死者身份仍是谜
侦查员立即对现场的痕迹物证及尸块进行了分析,经比对,认定尸块和行李箱内衣物为同一女性所有,并在装尸块的袋子上提取到相关痕迹物证。接下来,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及周边进行了深入仔细的勘查,并在周边进行了大规模走访排查。经过数月的摸排,案件依旧没有实质进展。此时,公安机关对死者的颅骨进行了分析复原,基本复原出死者的面容。
随后,侦查员发现行李箱上有一不起眼的长途车站进出站标签,上面赫然印刷着始发站为四川省某市,侦查员立即赶赴四川,在当地车站码头等地大规模张贴寻找尸源启事。侦查员甚至赶赴两只陈装尸块的行李箱产地开展工作。然而,工作进展并不顺利,死者身份依旧是个迷,案件陷入了长达十一年的沉寂。

从新线索出发,经亲缘鉴定,终于确定死者身份
2017年的4月,在对未破获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和物证重新梳理时,借助了新手段的侦查员有了重大发现,获取了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可能为“陈某某”,这一发现给的迷雾重重的案情带来了一丝曙光。由于箱内遮住尸块的衣服为死者所有。经推断,该行李箱可能为死者所有,加上该死者生前证件照片与模拟画像极其相似,至此,案件似有重大突破。
在确定本案死者身份为“陈某某”的时候,还发生了一点小插曲。虽然死者生前照片与模拟画像极其相似,但并不代表死者就为“陈某某”。且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一直未知,会不会是陈的关系人,会不会藏匿在四川,贸然的走访调查会不会打草惊蛇?因此专案组在四川开展的工作均为秘密进行。通过访问邻居、村干部,证实陈已经十多年没有回家。为此,专案组采集了“陈某某”女儿和前夫的DNA检测,经亲缘鉴定,确定本案死者为“陈某某”。

犯罪嫌疑人逐渐浮出水面,曾和死者一起去银行取过钱
确定死者身份后,专案组马不停蹄,立即展开对“陈某某”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经过比对“陈某某”的联系人、银行存货款、取款记录等发现案发前四个月农历新年之前“陈某某”的银行流水上有一笔交易有“赵某某”和“陈某某”的共同签名的取款凭证,且笔迹不为同一人。
与此同时,在四川的专案组成员在走访过程中也发现,案发前,“陈某某”带赵姓男子去过陈的父母家中。“赵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随后将案发现场指纹在指纹库中进行比对,最终锁定赵某某,更加验证了“赵某某”的作案嫌疑。

嫌疑人落网,交代:为了谋财
专案组马上对“赵某某”进行研判,并发现该赵在广西南宁一带活动。4月下旬,专案组赶赴广西南宁实施抓捕工作,经过前期周密准备,侦查员在一工地顺利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抓获。
经审查,赵交代了因为谋财,将陈某某杀死后分尸并抛尸至常熟市一出租屋内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与被害人陈某某于2004年在无锡相识,后成为姘居关系。2005年年底,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为经济拮据在无锡市陈某某租住处将陈杀死,后又分尸三段,存放于二个旅行箱内,并抛尸至常熟市虞山镇花园浜路一出租屋内,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劫取被害人陈某某人民币20余万元。
至此,该起尘封了十一年的杀人碎尸案终于告破。
本主题包含附件,请 登录 后查看, 或者 注册 成为会员

发帖
1986
港币
871
威望
5946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7-06-26
好可怕  竟然有十一年了

发帖
1959
港币
780
威望
5644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7-06-26
偶天呐 好可怕   不会做噩梦吗
离线浪浪浪
发帖
71
港币
51
威望
278
来自
锦丰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7-06-26
可怕
离线bufanshen

发帖
12008
港币
10999
威望
15627
来自
阳光水岸
人生阶段
孩爸孩妈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7-06-26
怨魂不散……沉怨待雪!
发帖
259
港币
4
威望
275
来自
张家港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7-06-28
天呐好害怕
离线大神max
发帖
126
港币
214
威望
503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7-07-02
天呐
发帖
259
港币
4
威望
275
来自
张家港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7-07-03
我的天呐
 
回复标题限100 字节 提到某人:
选择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