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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一男子嫖娼途中起歹念,给7岁小女孩喝性药后将其带到一片空地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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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08-22
南京南站猥亵女童案、重庆姑父猥亵女童……临近开学,女童猥亵案却有高发趋势,这些新闻让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许榴琴痛心不已。对她来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并不陌生,近两年来,她所在的未检科每年都要办理20余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其中有一半是猥亵儿童案。
给7岁女孩喝性药
2013年10月,许榴琴承办了一起“让她至今想起来都很难过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这也是她接手的第一起类似案件。
“我记得很清楚,那个案子发生在国庆长假期间。”许榴琴介绍,案件受害人是一名7岁的小女孩。案发时,她正在家门口跟小伙伴玩。“30出头的刘某本来是想去嫖娼的,路上发现钱不够,正好看到她。就以带路为由,让女孩坐上他的电动车。”最让许榴琴无法接受的是,刘某竟然带着女孩去买了性药,放在饮料里给女孩喝下。“后来,刘某将她带到一片空地强奸。”说到这,许榴琴长长叹了一口气。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但给女孩留下的阴影又何止11年。
大部分是熟人作案
许榴琴告诉记者,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像这种罪犯与受害者是陌生关系其实并不多,反而大部分都是熟人作案。“他们处于对儿童相对熟悉的‘优势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儿童的生活习惯,有的负责照料儿童的饮食起居,有的可以提供吸引儿童的物质财富,有的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
14岁的小美(化名)直到怀孕7个月,才被母亲发现。而此时距离她被第一次性侵已长达4年之久。“当小美的父亲知道这一切竟然是那个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的老乡干的时,简直就要疯掉了。”
老乡、干爹、姑父甚至于亲身父亲,似乎不应该被贴上“恶魔”标签。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许榴琴曾经办过这样一个令人唏嘘的案件。一名父亲对亲生女儿性侵多次,时间长达2年。“母亲是知情的,一开始保持了沉默,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报警。”
性教育越早越好

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为何屡屡发生?施暴者何以毫无顾忌?
“主要还是监护人未尽有效监护、传统思想作祟以及性教育缺失等原因造成的。”许榴琴表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大部分发生在监护人缺失的状态,这类案件的被害人有不少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孩子在哪、在干嘛、跟哪些人在一起,有些父母一问三不知。”
上初一的小欣(化名),因为一些小事离家出走。短短几天内遭到闺蜜男朋友在内的4名男子的强奸以及轮奸。事后小欣却没报警,回家后其父母也没有多加过问离家期间去了哪。“无论多忙,家长一定要想方设法看好孩子、关心孩子,了解孩子的交友状况。”许榴琴说。未成年人年幼,智力发育不全及社会经验空白使其容易轻信犯罪分子,加之从家庭、学校和社会接受的自我保护教育和性教育存在一定空白,对性存在好奇,从而成为性侵害案件的被害人,甚至成为多次被伤害的被害人。“性教育,越早越好,而且应该针对不同年龄段通过不同方式进行。”许榴琴表示。
武进护蕾在行动
2013年开始,在该院的推动下,法院、公安、教育、司法、团委、妇联联合开展“护蕾”专项行动,希望成为孩子们最坚实的后盾。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每年都会开办50余节法制课堂,将真实发生的案例改编成一个个有针对性的小故事,深入校园、乡镇、社区,向孩子、老师、家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醒孩子增强自护意识,提示家长、老师要尽早为孩子构建“身体隐私”的概念,对他们加强监管,守护好孩子防范性侵犯的第一防线。
对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受害人,检察官们会持续了解她们的近况和需要,为她们提供心理辅导以及法律援助。必要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我们只有一个宗旨,不要让幼小的心灵留下阴霾,更不会让任何罪恶被放纵。”许榴琴说道。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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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7-08-22
真是好可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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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7-08-22
家长真的不要避讳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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