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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张家港人注意!最高罚款5万!千万别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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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0-01-14

城市环境在不断蜕变
市民素质也不断提高
文明理念正深入人心
聚焦市民在点滴生活中的文明

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
“停车难”已成为车主普遍的烦恼,
司机安全意识淡薄,
停车不规范的问题日益凸显。
消防车通道

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
路边、小区内部道路都会有
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
及路面警示标志,
提醒人们这里是消防车通道,严禁占用。

但近日发现,
张家港部分小区
有多部车辆停放在禁停标线内,
占用消防通道。
    

占用消防通道,

不仅会造成消防车无法通行,
影响消防员救援,
而且更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今天我们就来科普:
“生命通道”的距离,

到底是多少?
路边停车,留多宽的距离才能不“霸道”?

除了消防车通道以外,
消防扑救面也是重要的生命通道!
同样不能占用。
消防扑救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现在正是冬季,风干物燥,
大家一定要加强防范,
防止引发火灾。

在此也提醒大家:
消防通道=救命通道

不占用消防通道就是为生命“抢道”!
来源:江苏消防、文明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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