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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9999点伤害!真金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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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0-01-15
黄金饰品除了作为首饰,
还兼顾了保值甚至增值作用,
深受爱美和持家人士的追捧。

春节将至,金器消费也迎来旺季,

各种品牌的金饰琳琅满目,
让大家挑花了眼。
在这里友情提醒大家,
品牌黄金有真假,购买需谨慎。

接到举报
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塘桥分局收到举报,称塘桥镇某黄金珠宝店销售的某品牌黄金有“假”。
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该店进行检查,经现场确认:经营者辩称正在申请加盟该品牌,尚未得到授权,但已经私自在所售金饰上,加贴印有该品牌名称的标签,店内装潢、纸杯和礼品玻璃杯上都使用了该品牌文字或图案,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执法人员现场对相关物品进行了扣押,并对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营者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懊悔不已,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六十条 第二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如果大家怀疑自己买了
这类“假”名牌金饰,
该怎么办呢?
消费提示
一、保留好购物发票

购买凭证,将作为您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二、咨询商标持有人
询问他们是否在当地有直营店或者授权加盟店,以及直营店或者授权加盟店的具体名称等信息,核对这些信息与自己购买金饰的商店是否相符。
三、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若发现“假”名牌金饰,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15投诉举报服务热线、12315网络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反映相关问题。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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