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产公证三个项目下调

作者:大港城小记者 2013-10-31 14:26
今年10月1号开始,我市对财产继承、赠予和接受遗赠三个公证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下调。市公证处主任王虹:“原来按照财产100万的话,我们应该收费2%,两万块。按照现在新政的规定我们只收9400,那么50万的话按照原来是 ..
    今年10月1号开始,我市对财产继承、赠予和接受遗赠三个公证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下调。市公证处主任王虹:“原来按照财产100万的话,我们应该收费2%,两万块。按照现在新政的规定我们只收9400,那么50万的话按照原来是10000块,那么按照新政我们累计收费是5400。所以大幅的下降。”


  成老伯今年已经70多岁了,他在金港镇有一套拆迁房,这是他与妻子的共同财产,前些年老伴不幸去世,他想把房子赠予自己的大儿子。依据相关规定,成老伯需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他跟我们讲要2%的公证费,要30多万,连车库,算上去面积要120多个平方,算上去要5000多块钱公证费,所以一直都没来。”


  不过,现在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成老伯办理这套房子的公证手续只需交2400多元,比原来要节省一半的费用。


  记者了解到,以前财产继承、赠与和接受遗赠三个公证项目收费标准都为受益额的2%,而调整后则改为按1.2%并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是: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不满1000万元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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