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项目用地开竣工的“发条”

作者:大港城小记者 2013-10-24 16:34
“看过错落有致的标准厂房之后,我们就放心了,就怕土地闲置,浪费资源。”日前,市国土局用地科的负责人黄伟慧在市威孚热能科技有限公司门前感慨地说道。据介绍,该公司因发展需要,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了位于经 ..
   “看过错落有致的标准厂房之后,我们就放心了,就怕土地闲置,浪费资源。”日前,市国土局用地科的负责人黄伟慧在市威孚热能科技有限公司门前感慨地说道。据介绍,该公司因发展需要,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了位于经开区(杨舍镇)河北村的一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万平方米,根据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必须在今年7月24日之前完成项目竣工。
  长期以来,土地的批后监管一直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难点,部分拿地单位的项目不及时开竣工的现象时有发生,既造成了有限土地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构建依法、合规、高效的用地秩序。为此,市国土局在今年5月份出台了专门文件,细化建设用地的批后管理,明确在实施2010年房地产用地开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各类建设项目全面实施开竣工验收制度。开竣工验收具体由各国土分局(所)负责初审,局用地科组织复核,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超占或移位等用地情况,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招拍挂文件及出让合同的规定。
  任何一项规定的执行,都要统筹兼顾,绝不是仅仅“一刀切”的执行。市国土局考虑到部分单位可能因规划方案、项目变动等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开竣工的情形,特别开通了延期渠道。据黄伟慧介绍,用地单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竣工的,可以在约定开竣工期限前30日内申请办理延期审批。当然,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开竣工,也未申请延期的,市国土局将通过《开竣工催办函》的形式书面告知用地单位,出现违约情形的按照出让合同严肃追究责任。
  “我们执行这项制度,有一个大的原则,就是不增加用地单位的额外负担。”黄伟慧说道。对此,市国土局用“上门办”替代“坐等收”,用地单位在约定的开竣工期限的10日内仍未提出申请的,工作人员就会上门了解情况,提醒及时办理,并且指导手续。市国土局每个月对有关项目进行开竣工情况例行检查时,都是直接到现场实地勘验,不会“惊动”用地单位。沙钢集团“跑”项目用地的丁政军非常赞同这样的做法,他说:“国土部门就像‘闹钟’一样,在开竣工期限到来之时给我们及时的提醒,有效减少了我们的工作量和压力。”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共如期动工项目164只,竣工项目74只,大大促进了我市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有效助推港城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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