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乐余镇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夜色中,轿车司机匆忙逃离现场,交警乐余中队民警迅速对此案展开调查。
当晚9时许,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乐红路与乐江路路口。此时,一辆电动车和一名女孩倒在路边,现场却不见肇事司机与车辆。周围群众表示,只看到肇事车是一辆黑色轿车,无人看到肇事司机的面部特征,这让案件调查陷入了僵局。
民警回到中队,对事发路段周边的监控逐一排查时,突然一名自称肇事司机的男子李某来到中队,向民警承认了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李某身上有一股酒味,便对他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9mg/100ml。
进一步询问后民警得知,事发当天,李某在家吃过晚饭后,独自驾车前往乐余街上一银行存钱。“存完钱我开车回家,沿着乐红路行驶至乐江路路口时,不知怎么就分了神,没注意到前面有一辆电动车。”李某告诉民警,直到撞上电动车,致女孩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自己才回过神来。事故发生后,李某立即下车查看情况,但由于当时天色已晚,自认为肇事行为无人发现,李某就怀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了现场。
回到家中,李某慢慢冷静下来,这才意识到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思来想去,李某匆匆赶到中队投案自首,向民警如实供述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经过。在民警的教育下,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悔恨不已。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并记12分的处罚。民警提醒市民,临近年终岁末,切莫因饮酒、逃逸等违法行为让自己无法过个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