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尚在读大学的本市籍女子何丽加入了一个名叫“X”的“公益组织”。原本以为从此走上扶贫帮困的志愿者之路,没想到,成为成员后不仅要交各种费用,还遭受人身威胁。直到2015年8月,何丽才得知,“X”是干姐姐刘文精心设计的一个圈套。近日,刘文犯诈骗罪获刑。
借高利贷向“组织”交钱
2013年,何丽在干姐姐刘文的邀请下,在网上加入了一个名为“X”的“公益组织”。群里只有10多名“成员”,彼此只通过QQ联络,由刘文负责财务。之后,“组织”要求每个“成员”交会费,男成员每月交4000元,女成员每月交2000元。见“大伙”没有异议,何丽也爽快地答应了,每月将钱汇给刘文。
一次,何丽在群里闲聊,说自己在网上做兼职。没想到有“成员”提议,要求何丽上交兼职所得,每月多交1000元会费,其他“成员”一致赞同。尽管心里不痛快,但何丽还是听从“组织”的安排。
之后,群“成员”去世、给“患儿”捐款、给“组织”购买手机、“成员”被抓缴纳保证金……在“组织”的安排下,何丽频频交钱。
“加入‘组织’就意味着付出,做好事是不计较回报的。”在刘文的洗脑下,何丽将一笔笔钱汇入刘文的账户。
2014年10月,何丽实在没钱了,在刘文的介绍下,何丽向高利贷借了2万元上交给“组织”。短短2年间,何丽向“组织”上交了20多万元。
动辄被罚款 还得受威胁
给钱就能做好事,何丽从未怀疑过“组织”,但动辄被罚款,还得受威胁,这让何丽心里不是滋味。
2014年8月,何丽前往云南旅游。“群里有‘成员’生病了,你居然还有心思出去游山玩水。”得知此事,几名“成员”在群里声讨何丽。最终,何丽被“组织”罚了10000元。
“这是‘组织’纪律,‘成员’必须无条件遵守。”每次何丽心里有想法的时候,刘文就会及时安慰、开导她。
接下来的事,让何丽焦头烂额。
2015年3月,当时何丽已经在苏州找到了实习的公司,和刘文租住在一起。一次,何丽回家探亲,回到租住处,发现房里的POS机不见了。刘文告诉她,POS机被警察拿走了。
很快,“组织”里的其他“成员”都知道了这件事。“我警察局有熟人,可以将POS机换掉,指证你母亲走私、偷税漏税,只要你听从我的安排,保证你母亲平安无事。”“组织”里一个名叫“小尹”的“成员”通过QQ联系何丽,要求何丽答应她的所有条件。
这下何丽傻眼了,只好任由“小尹”摆布,频频被骗钱。因为何丽实在拿不出钱了,“小尹”就给何丽所在的公司发了份邮件,说其私生活混乱。为此,何丽还丢了工作。
而“小尹”并没有善罢甘休,又催着何丽交钱,并扬言不给钱就将其妈妈送入监狱。
幕后黑手竟是熟人
正在何丽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通电话让她如梦初醒。
来电者正是刘文。原来,“X公益组织”是她精心设计的陷阱,“组织”里10多名“成员”都是她虚拟出来的。刘文利用“组织”操控何丽,骗其钱财,并化名“小尹”威胁何丽,让其寝食难安。
刘文所做的一切,竟是为了报复。
刘文是何丽的干姐姐。几年前,刘文家中装修,暂住在何丽家。刘文自尊心强,寄人篱下的日子,原本就不开心。总觉得何丽及其母亲话中有话,让她心里很不舒服,久而久之,她心生怨恨,决定施以报复。在刘文的引导下,单纯的何丽加入了“X公益组织”,刘文一步一步实施骗局,摆布何丽,实施报复。
2015年8月,刘文自认为报复得逞,是时候向何丽摊牌。于是,她打电话向何丽道出了一切。而何丽汇给她的每一笔钱,刘文分文未动。
目的达到后,刘文以为把钱还给何丽就没事了。然而,何丽选择报警,因刘文的报复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最后想说:
愤怒是人的正常情绪,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轻率地肆意泄愤,把自己送上刑事被告席,既可笑又可悲。
宣泄是自我调整的重要途径,消极情绪若得不到及时排解,超过一定的负荷就会破坏人的心理平衡,引起心理疾病。而消极情绪宣泄的方式有很多种,遇到矛盾,要通过正当渠道进行合理诉求。积极合理的情绪宣泄,不仅能解决问题,还能缓解紧张不安的心理、排解压抑。千万不能因一时冲动,让报复成为宣泄情绪的出口,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