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825阅读
  • 0回复

[港城杂谈]严查!8家药店停业整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微信分享→
离线好吃凉面
 

发帖
1181
港币
1013
威望
3786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1-08-10
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
“四类药品”

8月7日,张家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32号通告,要求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这四类药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出动,对我市零售药店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化巡查,共检查零售药店451家次,出动监管人员1100人次。在8月9日的检查过程中,8家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零售药店被责令自行停业整改。

“四类药品”下架不到位,整改!监管人员在对某零售药店检查时,发现该店仅使用简易的编织布遮挡货架上的“四类药品”,顾客可掀开编织布随手拿取药品,未严格落实药品下架工作。在对3家零售药店检查时,发现店内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入场人员进店未要求戴口罩,“四类药品”下架不完全。监管人员要求上述药店自行停业整改,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并做好“四类药品”的下架工作。

违规销售“四类药品”,停业!
监管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部分药店8月8日的销售记录中仍有“阿莫西林胶囊”“咳康含片”“复方金银花胶囊”等“四类药品”,针对这种“顶风作案”的行为,监管人员严格执法,依据《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的通告》,立即责令上述药店自行停业整改。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继续督促我市各零售药店
从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对存在问题的药店组织“回头看”,
持续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
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打赢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
如发现零售药店有违规销售情况,
市民可通过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举报。

疫情需知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药店疫情防控工作需注意:
1. 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内容,持续做好防疫措施;
2. 严格落实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的要求,并做好“四类药品”的下架封存工作;
3. 暂停在自助售药机、互联网平台销售“四类药品”;
4. 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主动引导有“四类药品”购买需求的顾客尽快到医院就诊,对发热患者劝导其至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
本主题包含附件,请 登录 后查看, 或者 注册 成为会员
 
回复标题限100 字节 提到某人:
选择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