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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借贷10万元最终赔上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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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7

我市一男子借贷了10万元,却在短短数月时间内赔上了一套房,到头来近乎倾家荡产。

从10万元到一套房

今年31岁的方某是我市保税区(金港镇)人,前几年拆迁分到2套房后,没有固定职业的他用钱阔绰了起来。到2017年11月,方某欠下了近8万元债务。

2017年11月中旬,方某抵押了一套拆迁房,向我市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0万元偿还债务。没过多久,做小额贷款生意的国某得知了此事,便劝说方某从自己公司贷款,并承诺利息绝对低于别处。

2018年1月初,在国某和同事袁某的介绍下,方某与债主姚某签订了房产抵押协议和借条,向姚某借款15万元,每月1日为付息日。在偿还了原先的10万元借款、支付了袁某的介绍费后,所借15万元方某实际拿到手的只有4万元左右。

当年2月1日,因身在外地,方某没有按时还息,姚某便以逾期违约为由,要求方某立即归还15万元本金,同时支付8万元违约金,否则便要卖掉抵押的房产抵债。方某找到国某帮忙,国某坦言可以另外介绍一家借贷公司。为了拆东墙补西墙,方某通过国某、袁某,先后又与林某、王某等人办理了30万元、50万元两笔借款,但是频频被告知“违约”。

到2018年6月底,方某无力支撑高达30万元的“违规金”,只得将市值70万元的拆迁房低价转卖。

事后,方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于2018年7月16日向市公安局后塍派出所报案。

揪出“套路贷”团伙

根据方某的描述,在他的数次借款过程中,接触到的不是从事小额贷款生意的人,便是房产中介,而对方屡次以“不还钱就卖房”或者“一房两卖涉嫌违法”逼迫方某偿还债务,更是设定了“必须当面支付”等奇葩条款,目标直指方某抵押的房产,这让民警怀疑方某极有可能落入了一个有预谋、有计划的连环骗局。

通过近两月的调查取证,民警发现方某在签订每一笔贷款合同时,国某和袁某都“陪伴左右”。而国某、袁某和其他债主之间交往也异常频繁,还有银行账目往来。这让民警更加确定了之前的判断。2018年10月10日,在收集了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后塍派出所会同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实施统一抓捕行动,在保税区(金港镇)抓获国某、袁某等5名嫌疑人。

“套路贷”里套路深

今年26岁的国某是山东人,在我市保税区(金港镇)从事所谓的“小额贷款”生意。他和同事袁某等人先是摆出民间借贷假象,与借贷人签订明显不合理的合同,然后在借贷人提前或按时还款时频频制造麻烦。

借贷人“被违约”后,之前合同中埋下的各种“套路”就会启用,通过收取高额违规金、误工费,以及介绍借贷人再向关联公司借新债还旧债等方法,推高贷款额度牟取暴利。

国某更是伙同袁某、姚某等人对借贷人多次实施喷漆、堵门、殴打等行为,逼迫借贷人尽快偿还欠款。

​目前,国某、袁某、姚某等3人因犯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等罪名,林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均已被判处有期徒刑,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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