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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就在南苑西路,一小区业主被…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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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9-10-31

市民王先生一家住在

市区南城花园小区,
10月28日傍晚,
王先生的妻子驾车回家,
没想到在小区门口遇到了“阻碍”,
小区门口的道闸无法“顺利”通过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

业主拖欠物业费 进入小区“受阻”
根据小区热心市民提供的视频,记者看到,当时,王先生的妻子驾车来到小区门口,因为道闸未能自动识别后打开,将小车“阻挡”在了门外。小车无法进入小区,王先生的妻子与物业工作人员沟通后未能解决,于是她干脆将车停放在了道闸口。
据悉,
王先生一家是南城花园小区的业主,
在小区内也租有车位,
那么为何车辆会被“阻挡”在小区外呢?


南城花园小区鑫隆物业负责人
事实上,并不是道闸挡着不让小车进入小区,而是因为他没有缴纳物业费,我们关闭了道闸的自动识别功能,改调成了手动模式,想要进入小区,需要自行使用摇把手动打开道闸。

负责人表示,
物业运营需要成本,
针对王先生这种6年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况,
他们没办法才采取了这个措施。



火灾受损后 业主拒缴物业费


为什么业主王先生不缴纳物业费呢?
原来,2014年2月,
因为楼上居民乱抛下一个烟头,
导致王先生家的阳台发生火灾,
损失达到1万余元

图文无关


事后,
王先生曾找到7楼和8楼居民了解情况,
但事情未能得到解决。
王先生注意到,
8楼居民并不是普通业主,
而是经营着一家公司,
对于物业允许居民楼里经营公司的情况存在,
王先生十分不满。



火情发生后,
王先生曾多次找到物业讨要说法但未果,
于是他干脆不再缴纳物业费。

去年,我曾找过物业表示愿意继续缴纳物业费,但物业要求我补齐之前欠缴的物业费,我认为这不合理。物业与业主的关系还是和和气气比较重要,我并不是要拖欠物业费,只要物业能就火情一事给我个说法,该承担的物业费我一分都不会少。

律师:业主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对于王先生的说法,
物业负责人则表示“有点冤”。
他说,王先生楼上的公司
在物业入驻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作为物业,确实有责任提醒广大业主不要高空抛物,但如果因为业主高空扔烟头导致楼下发生火灾,不该由物业来承担责任,更不能是王先生拒缴物业费的理由。我们将继续向王先生催讨拖欠的物业费,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我们的诉讼。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我市国之泰律师事务所。

缴纳物业费应该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业主与物业应该本着公平的原则,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捋清楚。也就是说,业主缴纳了物业费,才能享受物业的服务,如果因为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关闭电源,将道闸调成“手动模式”的方式是可以理解的。


至于王先生所说的扔烟头导致火灾一事,
律师建议,
王先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大家怎么认为呢?
来源:偶俚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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