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要!我要报警!
近日,
市公安局交警南丰中队民警
在蒋家路马家桥路段
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
对一辆黑色小车例行检查时,
发现驾驶人为酒后驾车。
驾驶人却焦急地告诉民警,
自己现在得去派出所报警!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
驾驶人李某独自一人在张家港打工,
前两天因寂寞在某社交软件上加了个女网友,
并和女网友进行了“裸聊”。
怎料“裸聊”结束,
女网友便将截图发给徐某,
声称要将截图发给李某父母,
并多次威胁李某转账。
意识到被骗的李某
便于当晚酒后开车去报案,
没想到在路上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李某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检测,结果为12mg/100ml,李某当场也承认了自己晚上是喝了点啤酒。
民警提醒李某,
12mg/100ml虽没有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但仍然不可以开车。
随后,民警用警车将李某送至派出所报案,
并提醒李某,
要注意防范诈骗。
近年来,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一大杀手”,酒后有急事可以代驾或者请亲戚朋友帮忙开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偶俚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