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违法用地的仓库顶棚和侧墙已经拆除,督促当事人尽快将钢结构支架和水泥地面破除干净并复垦到位。”日前,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现场核查了某合作社违法用地整改情况。该块违法用地面积1.8亩,法院于今年6月9日作出行政裁定,要求限期拆除在非法占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具体由政府组织实施。裁定下达后,违法用地当事人主动进行了部分整改。
针对违法用地行政强制执行“老大难”问题,今年以来,张家港市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对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状等行为处罚类案件,人民法院在裁定准予执行后,按照张家港市政府明确的土地违法案件属地管理原则,由违法用地所在地的区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形成了违法用地非诉强制执行“国土申请、法院裁定、市级指定、区镇执行”的新模式。目前,法院下达的24个行政裁定,已经全部移交属地区镇政府予以执行。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耕地资源宝贵,违法占用一旦形成事实,后期恢复成本相当高。实施“裁执分离”的强制执行机制能形成有效合力,大大提升了查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