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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日报]【提醒】事业单位职工注意!你的工作将发生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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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09-18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推广13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


小编梳理后发现,在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方面,诸多事关事业单位的创新举措将进行全国推广!快往下看↓↓↓


13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将推行



两项关于事业单位的创新举措将于全国推广!




事业编制有多重要?




到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将发生这些变化!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招聘、收入、管理、职称、创业等方面推进改革。目前,一些改革措施已经逐步落实,如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鼓励创新创业。到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将发生这些巨大变化!


1、职称


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将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


  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各省市积极响应,今年已陆续发布具体实施意见。


  最近,湖北、山西等省份发布相关通知,对职称评审制度作出具体改革要求。


  今年起,在湖北省申报职称,外语不再作为申报的前置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聘用时,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提出对外语水平的要求;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将根据专业特点和层次,进一步具体予以明确。 


  6月16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松绑”多项职称评价事项,新政从7月1日起实施。


2、创业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今年3月10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明确了四种情形和具体政策措施: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并可以依协议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可以通过设置特设岗位、流动岗位,选拔、吸引创新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鼓励绩效工资分配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人员倾斜。


3、管理


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建立健全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制定配套政策规章,完善激励约束和监督制度。


  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行工作,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探索高校、公立医院等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释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活力。据北京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这一改革就将开始在北京部分单位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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