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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就因为捡了“它”一男子被通缉,这东西千万不能“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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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10-01



近日,铁路义乌站派出所民警在义乌火车站内执勤时,抓获了一名网上逃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被抓的男子却不知道自己是网上逃犯,这到底怎么一回事呢?

当天下午,吴某出现在义乌火车站

据了解,当时他正打算购买回安徽的火车票



据义乌民警方面介绍

这名男子是山东警方正在通缉的嫌犯



随后,义乌警方将这名男子带回了派出所进行核查。可是,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该名男子并不知道自己是网上逃犯。很快义乌警方与山东警方取得了联系。



原来,事情的起因是

吴某顺手“捡了”放在路边的电缆

而这些电缆价值在20000元左右



据了解,吴某以为自己只是捡了

一些电缆回家并不构成犯罪

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后想说的是

不是所有东西都能“捡”


来源:爱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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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er29 威望 +1 - 201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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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7-10-01
真的,不是什么东西都能捡的,不要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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