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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重磅!配合金融领域打黑扫恶,最高人民法院11日凌晨发布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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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曹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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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8-08-11
张家港不少正在运营的借贷公司,为了规避贷款利率的规定,以另外收取服务费的形式收取费用,法院对此说不。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应当依法不予支持。——法院已严守利率底线,莫再被小利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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