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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喆等二人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宋喆被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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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朝阳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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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8

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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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衣幽若 威望 +1 - 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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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8-10-18
职务侵占。。。想知道他的职责是干嘛的。。。
离线bufan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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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8-10-18
HE HE,钱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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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时间2010 威望 +1 - 2018-10-18
布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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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8-10-18
马蓉又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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