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张家港落户政策或将大变!
重磅落户新政!
苏州人社局:包含张家港
1月6日
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草案)》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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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增加人才落户
降低落户门槛
本科及以上人才可直接落户
目前该草案仍处于意见征求阶段
等具体法律流程走完
估计要到2月份才能开始实施
并且最最关键的
咱们张家港也处于实施范围内!
也就是说,如果该草案成功实施
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其他符合要求的人才们
今后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没有任何工作及社保要求
太叫人激动
那么该草案和旧落户政策
有哪些不同?
新旧落户政策对比
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
3个月社保→无社保要求
大专学历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资格:
24个月社保→6个月社保
取消“紧缺专业、急需的”附加条件
(一)新增了人才落户方式通知草案第一条规定,“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该条款给人才提供了“先落户后就业”这种新的落户方式,扩大了落户人群的范围。
(二)进一步降低了落户门槛通知草案第二条规定,“在苏稳定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的人员;
(三)具有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资格的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该条款取消了
原“缴纳社保”期限要求,取消了原“紧缺专业、急需的”附加条件,年龄上限进一步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通知草案第三条规定,
“具有大专学历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该条款将
原工作缴纳社保满两年的要求放宽至6个月,并取消“紧缺专业、急需的”附加条件。上述规定进一步降低了人才落户门槛。
(三)进一步增强了监管要求通知草案第六条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健全诚信备案机制,对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惩戒,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
该规定明确了各部门在处理人才落户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时的职责,有助于构建公平公正的人才落户环境。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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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苏州市人民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策的通知(草案)》政策目前意见稿还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截止到1月17日
有啥想法的赶紧提!
另外
尽管该通知草案只是征求意见
但透露出的信号非常明显
落户之后的人才可以直接获得购房资格
倘若该草案将来顺利实施
大大放松的落户政策势必将对港城楼市造成一定影响!
来源:掌上新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