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群众举报发现,
在乐余镇某地块,
有运输车辆倾倒建筑垃圾!
且是跨省倾倒垃圾!
竟有此事?!
接报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乐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过分析研判线索,
近日,乐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
市公安局、
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
执法人员在倾倒地蹲守布控,
一举查获涉案人员16名,
涉案车辆8辆。
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对倾倒的工程渣土进行现场取样。
经联合调查组连夜调查发现,
此案系由5家涉案运输公司
从上海市嘉定区某工地
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到乐余镇某地块偷倒,
是一起预谋已久、
规模较大、体量较多的
偷倒建筑垃圾案件。
鉴于案情重大、影响恶劣,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将对涉案单位作出
严厉的行政处罚。
针对乱倒建筑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我市各区镇加大打击力度,
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整治,
维护环境整洁有序!
偷倒建筑垃圾,罚款!
近日,高新区(塘桥镇)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张杨公路与沪苏通铁路交界处有大量偷倒的建筑垃圾,占地面积超过80平方米。
经翻查线索,执法人员找到了对应的来源工地,核实了涉事车辆和当事人赵某,按照相关条例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运输车辆漏污泥,追责!
近日,保税区长江东路发现重型自卸车有抛洒滴漏的现象。经调查,是车辆后挡板故障,所载污泥散落到路面导致。对此,保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对违法责任人罚款500元。
无证车运输垃圾,查扣!
11月8日夜间,南丰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建筑垃圾(毛垃圾)夜查行动,重点对204国道、妙丰公路沿线进行布防,对过往渣土运输车辆做到“每车必检、无证必扣”,查扣无证运输垃圾车辆1辆。
法律法规小贴士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指出: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反对偷倒垃圾行为,
一起守护美丽张家港!
来源:偶俚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