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被大量传播:一大型超市内一名大人带着小孩购物时,小孩从购物车上摔下,后脑勺着地,视频显示小孩疑似当场昏迷。
网传视频中的事故发生在深圳龙华山姆,记者拨打了山姆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回应说,是有孩子摔倒这件事,不是发生在网传的龙华山姆,而是其他门店,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孩子也没有瘫痪,也没什么大碍。对方表示,事故发生在哪家门店不便透露。
5月6日,杭州山姆西溪印象城店人士确认“小孩坐手推车摔倒后脑着地”事发其门店。该人士表示,“小孩没啥大事,磕了红印子”,其母调看监控,和超市领导协商好后离开。
孩子从购物车摔下
家长要求经济赔偿
法院:监护人应对事故承担责任
记者搜索发现,孩子从购物车摔下的事故屡有发生。
2022年,“天津高法”微信公众号曾发布《超市购物车里放孩子!危险!》一文。
2022年某日,某商场内突然传来孩子的哭叫声。扶梯旁一名约两岁的孩子扑倒在地,下颌贴在地面上,还沾有血迹,旁边是一辆翻倒的超市购物车。
后查看商场监控发现,张女士把孩童放在了超市购物车的前端位置,而非孩童就坐的折叠处。且张女士并未按提示要求,扶住购物车车把,导致购物车在其乘坐扶梯时翻倒。
商场管理方作为扶梯的管理方,称已对扶梯尽到定期检修的责任,当时扶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且在扶梯周边张贴了注意事项、温馨提示等警示标识;在孩童受伤后,工作人员亦陪同前往医院治疗。因此,商场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超市管理方称,在提供给张女士使用的购物推车内粘贴了安全使用指示图标,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张女士对此不认同,称商场、超市未提供儿童购物推车且无工作人员在场提示,要求商场、超市管理方赔偿经济损失。
法官认为,物业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应当确保管理场所内的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对消费者采取说明、警示等方式进行提示,以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依法负有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违反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父母的监护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因父母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被监护的未成年子女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代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商场和超市管理方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张女士作为孩童的监护人,未按照购物车安全指示标志使用、未尽到保护和监护职责及合理注意义务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其作为监护人应当对事故承担责任。
网友评论
在公众场合
家长务必要小心照看孩子!
来源:都市快报 澎湃新闻 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