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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下月起,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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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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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0-06-08
— 本帖被 noraya 从 港城茶座 复制到本区(2020-06-08) —
日前
苏州市民政局发布最新消息




7月1日起,苏州市将提高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生活供养标准、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等。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995元/月提高到1045元/月。

依据分类施保原则,低保中大重病患者按低保标准的120%(1254元/月)全额发放;

老年人、未成年人、单身等特殊对象救助标准提高20%,按照1254元/月差额发放。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我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40%,即从1393元/月提高到1463元/月;本人无收入的全额发放,有收入的差额发放。


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

我市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20%,从原来的1194元/月提高到1254元/月,按照本人收入低于救助标准的差额发放。


低保就业人员就业成本扣减标准

符合就业成本扣减的低保对象,可享受低保标准30%的就业成本扣减待遇,由原来的298.5元/月调整到313.5元/月,鼓励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就业。


上世纪六十年
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政策规定,我市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由1640元/月调整为1722元/月。

此次标准调整
是自1996年我市建立低保制度以来第19次调整
将惠及我市各类救助(补贴)对象5.6万人


来源:苏州市民政局、名城苏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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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建芬 威望 +1 - 2020-07-19
离线半缕轻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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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20-06-08
贫困人口来报道了……
离线猫耳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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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20-06-08
这里这里!单身的需要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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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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