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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日报]【帮转】求扩散,今天上午9点左右朋友的手机在城北菜场丢了,被一粉衣女子捡走(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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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7-04-19
已经扩散到韩国,他们正在准备提抗议。
布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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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7-04-19
— (Crayon) 执行 帖内置顶 操作 (2017-04-19 08:50) —
最新消息:该女子已经被找到,开始拒不承认,后带到派出所,说已经卖了,然后警察带去找收购的人。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该女子拿走手机后,进行了交易已经构成非法侵占罪,应当处拘留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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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ilijy 威望 +1 - 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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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7-04-19
在此对城北派出所民警办事效率点个赞!
离线慕容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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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7-04-19
离线夏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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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7-04-19
不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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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7-04-19
是真的吗?找到小偷了?
离线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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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7-04-20
看来咱大港城的素质没有预想的高啊,有点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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