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30阅读
  • 18回复

[港城杂谈]【提醒】女生借1.25万校园贷,8个月滚成23万,被对方发“裸照”逼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微信分享→
 

发帖
1504
港币
781
威望
4968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07-11

为了苹果手机,19岁女孩小敏从“校园贷”借了12500元。钱还不上,就又从其他校园贷借款,8个月过后,这笔钱“滚”成了23万元。






借“校园贷”还不清,女孩欲轻生


   8日,陕西三原县的李先生向记者求助,他19岁的女儿小敏(化名)在外面借了很多钱,最近借钱给小敏的公司频频给他打电话让还钱,他前前后后东拼西凑给女儿还了17万,可是按照借款的约定,还有5万余元还不上。


   中午,记者见到了李先生和他的女儿小敏。李先生说,他是个农民,全家就靠几亩地过活,一年的收入还不到2万元。小敏在西安南郊一所高校上大二,竟然欠下了巨额贷款。


   “刚开始是还小额贷款,都是1000多元的,替她一直还,后来就有人打电话催债,我才知道女儿欠的钱高达十几万。”李先生说,起先女儿没敢完全告诉他,直到纸包不住火了,才告诉他自己在30多个“校园贷”平台借了钱,本息加起来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


   “我把学费都拿去还钱了,现在都不敢上学去了。”小敏说,她知道自己犯了大错。但是借钱给她的人整天打电话逼债,甚至还有人将PS后的裸照发给她的同学和亲友,并扬言告诉老师,这让她感到非常害怕。


   小敏说,她查询得知有“人死债销”的说法,于是就有了以死来躲过还款的想法。



  小敏手机收到的催款短信。



总共贷款11万,拿到手的仅7万

   那么,小敏当初借钱到底为了什么?8日,在招待所内,小敏指着手里的一部苹果6S plus手机告诉记者,“就是为了买这部手机”。

   小敏说,家里情况不好,第一部手机坏掉后,她看同学们用的都是苹果手机,于是也想换一部。但由于父亲每个月给的生活费只有固定的900元,面对五六千元的手机,她无法开口给父亲说。有一天,小敏突然发现有人在学校的群里说可以贷小额贷款,分期还钱。对方说,分期还钱每个月只要几百元,自己省省再打点工肯定能还上,小敏便动了心。随后,她加了对方的微信,去了省体育场附近一个中介公司,借到了第一笔钱。


   “当时借了6500元,到手4000元,2500元都给了中介。”小敏说,4000元不够买苹果手机,在虚荣心的驱使下,她又向另外一家公司借了6000元,同样是只拿到手4000元。这两笔钱都是分期还款,第一笔分24期,每期还426元;第二笔分12期,每期还845元。


   自从借到款后,小敏的噩梦也开始了。到了第一次还款的日子,小敏傻眼了,自己根本就还不上这些钱。由于不敢告诉家人,她开始借钱还钱,拆东墙补西墙,像其他借了“校园贷”的学生们一样。为了还第一笔借款,开始借第二笔,还不上再继续贷第三笔、第四笔……短短8个月,小敏就向30多个校园贷机构借过钱。然而,钱越借越多,再也还不清了。


   小敏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前后贷款总额有11万多元,但实际拿到手的只有7万多元,然而,把所有借款的本息加起来,她一共要还23万多元。





  小敏统计的自己借过钱的平台名单及借还款数额。



律师:借款超出年利率36%,属无效约定


  8日,记者通过小敏和两家借贷公司的人取得了联系。但对方称自己只是负责催债的,至于小敏该还多少钱不是他们的事。

   小敏借的钱到底需不需要按约定还?如此高昂的利息是否合法?

  对此,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虎说:

  按法律相关规定,年利率在24%以内,是司法保护区,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这一利率,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法院予以支持。


  24%到36%之间,是自然债务区,法律不予保护,债权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法院不予保护。但如果债务人已经按照该利率支付利息,又到法院,以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为由要求对方返还,法院也不予支持。


  超过36%的部分,是无效区,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该利率,该约定也无效,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按照该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债务人已经按照该利率支付利息,到法院以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要求对方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而对于打6500元欠条,实际到手4000元,中介费2500元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小敏只需要还4000元及其产生的利息。
本主题包含附件,请 登录 后查看, 或者 注册 成为会员
20条评分威望+20
艺桦 威望 +1 - 2017-07-13
dizhuxu123 威望 +1 - 2017-07-12
可人鱼 威望 +1 - 2017-07-12
米露 威望 +1 - 2017-07-12
sherry yan 威望 +1 - 2017-07-12
郭昱 威望 +1 - 2017-07-12
志贤欧巴 威望 +1 - 2017-07-11
小志贤 威望 +1 - 2017-07-11
我是妖孽 威望 +1 - 2017-07-11
娱乐人间 威望 +1 - 2017-07-11
12
离线蚂蚁搬家
发帖
3245
港币
19
威望
3525
来自
人生阶段
职业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7-07-12
人才
发帖
92
港币
12
威望
133
来自
人生阶段
职业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7-07-11
小女孩太不懂事了,家里条件不好,父母那么辛苦,更应该学会节俭,为什么要攀比呢!
离线bufanshen

发帖
12009
港币
10999
威望
15628
来自
阳光水岸
人生阶段
孩爸孩妈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7-07-11
让校园囗来得更猛烈些吧!那帮臭小子们没法长大了。都上大囗了,除了手机、游戏,还知道些什么?
发帖
353
港币
151
威望
775
来自
人生阶段
职业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7-07-11
把狗日的资本家抓起来枪毙,然后把所有款项作废,把小女孩下课
发帖
43
港币
20
威望
127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7-07-11
可怕
发帖
278
港币
166
威望
1094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7-07-11
量力而行好吗
离线坟场蹦跶
发帖
278
港币
226
威望
1667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7-07-11
大学生不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发帖
149
港币
145
威望
668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7-07-11
虚荣

发帖
1493
港币
852
威望
4596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7-07-11
看到这种新闻,觉得太吓人了
 
回复标题限100 字节 提到某人:
选择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