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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啦噜!张家港人的离婚率又创新高 那么夫妻财产该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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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09-04
根据《2016年度苏州市婚姻状况》显示
2016年
苏州人平均结婚年龄比2015年度的30.4岁提前了0.7岁
其中男性平均结婚年龄为29.6岁
女性为29.8岁
张家港的各位单身青年们
是不是饱受催婚煎熬啊?





平均结婚年龄的推迟
意味着张家港单身男女们
对于婚姻的态度更加谨慎
不会再为了一纸婚约而勉强生活在一起



而当初为了父母为了七大姑八大姨
找了一个“差不多”的人
将就走进婚姻的人们
离婚率却逐年攀升
所以……
大家不要再催啦
年轻人都有自己的打算~
(壹哥是不是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这次不能来参加你的婚礼
实在抱歉,下次一定来!”

你以为这是开玩笑?
壹哥告诉你,真不是!
近年来中国人的离婚率节节“攀升”
说不定你身边
就有需要送两三次结婚红包的朋友……




苏州平均每天近50对夫妻离婚
2016年
苏州市共有18004对夫妇选择分手
平均每天近50对夫妻离婚
创下历史新高!

2011年,离婚12431对,离结比18.7%

2012年,离婚13617对,离结比21.8%;

2013年,离婚16359对,离结比26.1%

2014年,离婚16432对,离结比28.3%

2015年,离婚16884对,离结比30.2%

2016年,离婚18004对,离结比37.4%

前几年离婚率都在百分之二十几徘徊
去年直接飙到37.4%
其中姑苏区离婚人数最多,为2507对
张家港市排名第二,为2279对
昆山市排名第三,为2254对

别告诉壹哥,你又不相信爱情
不找对象了,不结婚了
要结一场坚决不离的婚
BALABALA……

保不齐你哪天出门转角遇到爱
以及头脑发热就火速把自己解决了
所以重点不是逃避
重点是:
在这充满变数的世界
我们拿什么防身?
当然是

不!做!法!盲!



虽然有时候感情说散就散
婚前婚后的财产却不是
所以结婚前熟悉下婚姻法什么的
万一哪天真遇不测,还能好聚好散
夫妻离婚一般都要涉及财产分割
分割时先要区分好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只有共同财产才能被分割
☟☟☟



01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02什么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一方婚前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属于婚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房产证,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所购房屋的价值按照市场价计算,与当初购房金额无关。如果涉及贷款,需要将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独自偿还剩余的贷款。


3、夫妻一方在婚前按揭贷款购房并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的,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确能证明其还贷资金完全以个人婚前财产支付,那么该部分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房产证,此时,房屋仍旧不是完全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并不影响财产的权属划分,房屋依旧被划分为婚前财产部分和婚后财产部分。


5、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离婚的手续和财产算法竟然这么复杂
想想是不是离婚的心都没了?
所 以
愿你的感情美好如初
以 及
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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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评分威望+4
我叫没有人 威望 +1 - 2017-09-05
郭昱 威望 +1 - 2017-09-05
xyer29 威望 +1 - 2017-09-04
跨越时间2010 威望 +1 -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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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7-09-06
跨越时间2010: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2017-09-04 11:45) 

说明离婚者脑残禽兽也,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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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7-09-06
都是独生子女政策的祸害,<优生优育>这是欺骗人们的鬼话,放荡.自由,好吃,赖做,爱慕虚荣,这些不知吃得苦中苦,哪知甜中甜的感受怎能过好人生旅程呢!起码何为耻辱该理解通透吧!看看前辈们再苦年代这些臭毛病哪有?多子多女再苦条件也活得精彩,不然怎知体凉互助互爱的大家庭,现在条件反而好而无用,再这样下去全是人类垃圾啦!为自己父辈思想下吧!但也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人见人爱的独子,可太少太少,醒悟者仁德也
离线bufan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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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7-09-05
跟谁走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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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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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7-09-05
财产有价,感情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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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7-09-05
和分一个孩子相比,财产分割是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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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7-09-05
看来单身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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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7-09-05
离婚率太高了,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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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单……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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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7-09-05
某草草:真的找到对的再结婚呐!这么折腾不累吗? (2017-09-04 11:25) 

没有最对,只有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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