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社会公开曝光2017-2019年被终生禁驾人员33名。
终生禁驾名单
姓名 | 事故时间 | 终生禁驾原因 |
吴贤 | 2016-9-25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姚小东 | 2016-9-16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丁菩丽 | 2016-10-13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林大寨 | 2016-11-9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郭海明 | 2016-8-29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周迎港 | 2016-10-27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朱文斌 | 2017-3-2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程海亮 | 2016-8-8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戴平 | 2017-1-10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葛卫兴 | 2016-8-6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赵永军 | 2016-7-2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陆建平 | 2017-3-19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刘新 | 2016-12-8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花永彬 | 2017-7-24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肖锋 | 2017-12-11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夏冰 | 2017-2-8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苏红芬 | 2018-3-14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常梦娅 | 2017-12-8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杨磊 | 2017-8-24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张民 | 2017-12-26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徐晓冬 | 2017-11-14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黄加胜 | 2018-3-30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徐成虎 | 2015-12-5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闫凯 | 2018-7-7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朱卫 | 2018-4-8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徐扬真 | 2018-8-4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颜锡品 | 2018-6-29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钱勇 | 2018-9-15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于柏洲 | 2019-1-3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余金祥 | 2017-12-23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常永恒 | 2019-4-22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夏金烨 | 2019-6-11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孙谢伟 | 2018-12-9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其中有因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被“终生禁驾”24人;
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被“终生禁驾”9人。
根据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
构成终生禁驾主要有两种法定情形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有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人员,将终生限制申领。
什么是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所作的永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件回顾
01简要案情:2019年6月11日22时24分许,夏某驾驶苏EF***小型轿车沿南苑东路南侧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华昌路口东侧50米路段时,该车右前部撞击前方同向同车道行驶朱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尾部及其人体,造成朱某受伤,二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夏某驾车逃逸。朱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24时死亡。夏某于2019年6月12日至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投案。
在该起事故中,夏某承担全部责任。2019年6月12日夏某因交通肇事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4日被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8月8日夏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因夏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2019年8月28日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02简要案情:2019年1月3日22时27分许,于某驾驶苏EG***小型轿车,沿南丰镇海丰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火必克防火材料厂路段,该车右前部位撞击前方同向在南侧机动车道内步行的朱某、唐某人体,造成车辆损坏,朱某、唐某受伤。朱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于某弃车逃逸,于当日被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
在该起事故中,于某承担主要责任。2019年1月4日于某因交通肇事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17日被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4月12日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于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2019年4月30日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03简要案情:2019年4月22日23时05分许,常某驾驶豫N***轿车沿塘桥镇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银河电子门口路段时,该车右前部撞击前方同方向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苏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尾部及其人体,造成苏某受伤、二车损坏。事发后,常某弃车逃逸。苏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常某于2019年4月23日15时50分许至张家港市公安局妙桥派出所交通警务室投案。
在该起事故中,常某承担主要责任。2019年4月23日,常某因交通肇事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8月2日常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因常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主要责任,构成犯罪。2019年8月28日经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