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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日报]官方再通报连云港“鬼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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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05-20
连云港海州区联合调查组5月19日发布情况续报。针对5月16日网民在相关平台发布的“海州区某市场购物时发现一商户短斤少两,并被市场主办方工作人员抢夺手机”的视频,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海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户和市场主办方的违法行为已经调查终结,予以行政处罚告知。对涉事商户许某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罚款3万元;对市场主办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罚款35万元。海州区公安机关依法对存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市场主办方工作人员曹某某、王某某,涉事商户许某某及其亲属徐某某、时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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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05-24
短斤少两,损福,伤禄,折寿。生意人须知。
布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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