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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使用智能锁的市民,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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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0-08-28
随着“智能化生活”概念越来越为人所熟知,
选择智能锁作为家庭第一道防线的人越来越多。
如今市场上的智能锁种类繁多,
有密码锁、指纹锁、IC磁卡锁
和APP控制等多种类型,
但是这些智能锁真的可靠么,
它们真的能锁得住“安全”吗?


案例简介

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起智能锁安全性能投诉。据投诉人陈先生反映,其在天猫某品牌锁具旗舰店官网,花费了1300元购买了1把该品牌IC卡智能锁,但是安装完后, 陈先生发现其持有的IC卡,用一款含有NFC功能的华为智能手机,就能轻松复制,最让陈先生难以接受的是,他还真的用这款复制好IC卡的华为智能手机打开了家里智能锁。

这不禁让陈先生顿时毛骨悚然,自己花了1300元购买的智能锁,竟然这么容易被复制,还不如一把机械锁!这IC卡要是让谁给偷偷复制了,那可怎么办?

陈先生,越想越害怕,于是他联系了商家,要求商家退货,但商家认为,别人拿不到陈先生家的IC卡片,无法进行复制,即使拿到IC卡片,也不知道是陈先生家的,拒绝为陈先生退货。

维权结果
接到该起新型投诉后,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该商家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从投诉情况来看,执法人员认为该品牌智能锁具提供的IC卡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21556-2008)。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令商家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最终商家同意为陈先生更换2张加密且无法复制的IC卡,该纠纷得到满意解决。

法条链接
国家强制性标准《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21556-2008)
4.10.3项规定

信息识别卡应具有防水、防污染、防复制、抗静电的能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友情提醒
在享受科技智能便利的同时,也要注意安全。在选择智能产品的同时,要注意选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消费维权,
您可以拨打12315热线,
随时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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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20-08-28
别人捡了你的钥匙不也可以配一把?
离线迷路高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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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20-08-28
手机nfc功能不就是这么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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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20-08-28
迷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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