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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警惕!追星路上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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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6

当你在为热门演唱会一票难求时
有人声称是官方工作人员
主动添加好友提供售票渠道
你会购买吗?



  近日,张家港法院审结一起这样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利用网络平台实施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9年年底,一直想看林俊杰演唱会但抢购门票失利的王某在官方平台“大麦网”微博下方留言表达了自己求购票的诉求,没过几日,王某微博收到了一条陌生人的私信,对方声称自己是大麦网的工作人员,可提供可靠票源,并让其添加微信进行下单。

      薛某伙同张某、李某(另案处理)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微信与王某聊天,并将网络上找到的订单截图、工作人员的工作牌和身份证一并发给王某加以证实,王某对此信以为真。



明确购买意向后,薛某向王某出示自己的支付宝付款码并告知门票的价格。王某扫码支付完毕后让薛某确定是否收到款项,薛某在实际收到的情况下谎称没有收到,并告知其付款格式有误,未在付款时备注姓名,电话、身份证导致下单失败,需再次支付,并承诺一旦支付成功前期款项立马退还。后王某按照薛某要求多次付款,但薛某都以不同的理由表示始终没有收到钱款,最终,薛某成功以该方式骗得王某人民币共计9552元。

      后,薛某如法炮制,骗得被害人张某6312元。两名被害人付款完毕后发现自己被薛某拉黑,经求证得知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至此,东窗事发。薛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罪行,并将赃款退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薛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鉴于薛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薛某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可宣告缓刑。综上,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当前,网络信息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不法分子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根据受害人特点量身订做“剧本”,步步设套、引人上钩。一旦市民不加以甄别,极易落入不法分子设计的圈套中,损失钱财。法官提醒,市民应加强自身信息安全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相信各类中奖、测试等需要填写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微信号的链接,警惕各类非官方渠道需要支付款项的提示,筑牢个人心理防线,从源头上预防。

来源:张家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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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21-11-26
警惕
离线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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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21-11-26
黄牛的票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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