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想请大家来评评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7年6月21日下午,我在曼巴特办事,将一辆新买两个月的人大众牌汽车停在地下停车场,一个小时后到停车场取车,发现车辆右前侧大灯、保险杠、叶子板均受到刮擦,而右侧停车位并无车辆,当时心理非常恼火,这是一场肇事逃逸,再把我的车刮擦后,肇事者逃离现场。在沟通停车场保安后我报了警,警察到现场后帮助我调阅了监控视频,发现了肇事车辆别克牌苏E2N3Z1,并且监控也清晰完整的记录了肇事者的丑陋行径和嘴脸,在刮擦后将自己车辆停好,夫妻二人走下车走到我的车前进行检查有说有笑,很随意的喝了口水转身就走,逃离现场。随后我们来到了交警大队杨舍中队,由警察同志联系了肇事车主,他到了以后,并没有主动向我道歉,说认为是小事,存在侥幸心理,态度极其恶劣,并扬言中国人就这素质。
在交警最后做出认定为肇事车全责,因为不是在道路上肇事逃逸,并不能对肇事人行政处罚。随后保险公司到场拍照,在协商中,对方只同意通过保险帮我把车修复好,我并不认同,因为把车修好是最基本的,还有修车这段时间没车开对于我造成的损失,还有我刚买的新车,谁又愿意被人刮擦呢,谁愿意去修呢,对方表示这个他没有办法。难道把我车刮擦了,人跑掉了让警察找过来,就给我车修复一下就好了么?就能够解决事情了?那我也就认倒霉了,我也不在乎那点赔偿,就是想把这种恶心的人和事揭露出来!
对于此次事件,首先我认为,刮擦本是小事,如果在事故发生后能够主动的联系并诚恳表示抱歉,我不会去计较什么,这个刮擦有可能不小心我也能够理解,但是这种肇事逃逸的行为绝对属于恶行,如果没有监控我要去找谁,谁都不想碰上这么恶心的事情,其次我不能容忍,张家港是全国卫生文明城市,作为张家港人你是怎么能做得出来,还不知廉耻的说中国人就这素质,还不知廉耻的说自己是中国人,作为中国人我都为你感到羞耻,我相信现在这个社会大家都懂得诚实守信这个道理。
通过这个事情,其实并不是我较真,我只想张家港和谐文明城市,应该强烈抵制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大家觉得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