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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苏E****,你在这里干啥呢?被人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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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9-08-06



  曝 光  



快速路,桥上 停车拍照

风景好像是不错……)







可是可是,
这位车友,你知不知道自己很危险啊?



快速路和桥上,都是不可以停车的!



多危险?见动图!





你正是冒着随时被撞的风险,
拍下了美景照啊!


而且如果都像你这样停车拍照……

那还要不要正常开车了?!


车牌号与原图高清图片已发给常熟交警

这位车主下次可不要再这样了!


那么,有网友就要问了

哪里能停车,哪里不能停车呢?





哪些地方不能停车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禁止车辆临时或尝试停靠(左图)禁止车辆长时停靠(右图)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请记住,桥上严禁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公交车站30米以内严禁停车)


上述以外的是否可以停车呢?

《道路安全法》第56条第二项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临时停车”是指驾驶员不离开车辆的情况。


《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不停马路,停人行道管不了吧?


《道路安全法》第56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提醒:不熄火也不能在禁停路段临时停车

不少驾驶人表示,在禁止停车路段,如果停车后没有熄火,或者司机在车上等人,应该可以停车吧?在此,明确这个观念就是,禁停的严管路段,临时停车也是不允许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的规定第一点就是: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这里明确指出了,‘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所以在禁停路段,是不能停车的,包括临时停车。



不过,风景实在美丽,

我就是想拍点照留念有错吗?


爱美景没有错!
建议大家可以在服务区休息拍照。
江苏高速服务区一般都有天桥,

站在天桥上拍摄,
观景效果也是一级棒!



有的地方,比如下图京新高速,

穿过无人区戈壁等罕见风景区域,

专门在高速公路两侧设计
“观景台”——专门可以停车观景拍照





最后
希望大家一路平安!


来源:江苏交通广播网(ID:jsjs1011,采编:罗方,综合:江苏交警、贵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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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人鱼 威望 +1 - 2019-08-06
刘琦890318 威望 +1 - 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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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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