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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过后,
一辆电动车浮现在大新镇悦来横套河,
车主离奇失踪,
是不幸溺亡还是遭遇不测?
警方步步追踪,还原幕后真相——
8月14日早上7时许,市公安局大新派出所接到报警:有村民在河道内发现一辆坠入河中的电动自行车。
民警赶到现场查看,发现是辆宝蓝色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被河水浸没,露出水面的车把手边,车钥匙还挂着没有拔掉。车辆不是被丢弃的,这像是一起意外坠河事故,民警初步判断,并对电动车进行了打捞。在车子的后座箱里,民警找到一张工作证件,很快确认,电动车车主叫江建(化名),男,32岁,目前在大新一家金属制品公司工作。民警和公司人事部门取得联系,得到的回复是,江建当天上午没有上班!警方怀疑,江建可能已经溺亡在河中。
警方立即组织对河道进行打捞,通知水利部门封闭河道闸门。同时,一组人马迅速赶往江建的暂住地勘查。
民警围绕前一天(8月13日)江建的活动轨迹展开走访,得到一个重要消息:8月13日晚上,江建曾经到公司主管主任郭某家中聚餐饮酒。那么,郭某家的晚宴将是揭开江建生死之谜的最后线索了。
民警迅速把参加聚餐的另外3名当事人郭某、杨某、房某锁定,想借助他们还原当晚的酒宴。
3人的说法很不一致,似乎都在刻意回避江建的去向。
郭某:
8月13日傍晚,员工江建、杨某、房某来到他位于大新镇的暂住地小坐片刻,于傍晚5:40左右就告辞了。
房某和杨某证实郭主任家的晚宴确有其事,正是他们4人在一起喝酒,当晚共喝下2瓶白酒和一些洋酒。
房某:
聚会开始后没多久,自己就因为不胜酒力先行离开。
杨某:
喝到当晚9时许,自己先醉倒,其他人员自行离开。
打捞工作和侦查工作同样毫无进展,每一个办案民警都心急如焚。如果尸体还在河中,一旦开闸,很有可能流入长江,那时,江建的失踪之谜将永远石沉大海!
就在此时,案情突然有了进展!负责查看监控的民警发现,8月14日凌晨5:30左右,两辆电动自行车一前一后经过案发河道往东约800米的路口。根据反复比对细节,确认其中一辆就是河道里发现的电动车。虽然光线不足,但民警反复研判,最终确认两名骑车的男子不是别人,就是郭某和杨某。
当天深夜,民警再次传唤3名当事人。面对民警的询问,3人显得越发焦虑,重复着先前的陈述,并不断催促民警赶紧让自己回家。如果他们编造了谎言,就一定有合议的过程,民警要求检查他们的通讯工具。就在此时,郭某的手机屏幕上弹出一条杨某发来的微信:“郭主任,警察又来找我了,我要不要说实话?”这是说谎的直接证据!
在巨大的压力下,郭某等人最终承认自己说了谎,江建的确已经死亡。
究竟发生了什么?
据郭某交代,13日晚上,看到江建酒醉呕吐后,便把他扶到自己的床上休息,自己则睡在了沙发上。酒精的作用下,郭某很快沉沉睡去。凌晨醒来,他发现床上的江建没有丝毫动静,伸手一摸,手脚冰凉,已经没有呼吸,江建死了!
郭某一下子清醒,虽然他听过喝醉后呕吐物窒息会死亡,但他怎么也想不到江建会死在自己家中。他很快喊来了房某和杨某,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三人呆坐房内,周围是死一般的沉寂。“要不要报警?”房某打破了沉闷。死在自己家中,自己肯定脱不了干系,工作不保,还要面临巨额赔偿。侥幸心理在郭某脑中盘旋,一定要保守这个秘密,他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派遣遣走提议报警的房某后,郭某与杨某计划如何处理尸体。他们抬着尸体扔到居住地附近的悦来横套河里,并电话回掉了120救护车。随后,他们将留有呕吐物的床单、被子分别扔掉。最后就是江建的电动车,郭某和杨某特意将车骑到河道下游2公里处的路口,带着钥匙推入河道中,以此来制造酒后意外溺水的假象。
根据郭某和杨某的供述,8月15日凌晨1时许,警方在抛尸点附近的河道内打捞起了江建的尸体。经法医尸表检验,综合嫌疑人的供述、现场勘查结果,警方综合判定江建系意外死亡。
目前,郭某、杨某两人因涉嫌侮辱尸体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已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尸检,具体死因有待进一步确认。
警察蜀黍们的办案速度那是杠杠滴,
感谢你们在前方维护着港城的安宁。
最后,
小编也要提醒:
都说“小酌怡情,大饮伤身”,
饮酒一定要适量,防患于未然。
如果真的不小心喝醉了,
应该评估醉酒者的严重程度,
选择恰当的照护方式,谨防呕吐物窒息。
来源:张家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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