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出台《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对育儿假作出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
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
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
子女3周岁之前,
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育儿假到底怎么休?
日前,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在对咨询育儿假政策规定的
回复中明确: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
问
江苏省育儿假相关政策规定是什么?
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
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育儿假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计算,即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的36个月内,夫妻双方每12个月各享受10天育儿假。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