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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少女结识不法人员染毒瘾 称自己只是服用减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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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0
因为爱美,16岁的少女岳加欢在他人的哄骗下吸食了对方递来的“减肥药”,不知不觉染上毒瘾,身心严重受损。日前,常熟法院审结一起欺骗、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汪一民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岳加欢的噩梦从2014年暑假开始。一天,朋友方青青说带她见一个朋友,两人就一起来到男子汪一民的住处。汪一民拿出一个饮料瓶做的东西说是减肥药,称虽然对身体有害,但多喝水就不会上瘾,吸了能减肥、瘦脸、美白。


眼看汪一民、方青青和另外一个女孩都吸了,岳加欢也跟着吸了。“开始不知道是毒品,知道是毒品的话就不会吸了。”在多次吸食并感觉到身体的异样后,得知真相的岳加欢非常痛苦,但此时的她已经无法摆脱毒瘾的操控,只能继续找汪一民讨要冰毒吸食,并受其摆布。


就这样,在2014年2月至8月,汪一民采用谎称冰毒为减肥药、可以减肥的方式,先后欺骗包括岳加欢在内的三名未成年少女吸食冰毒,甚至在对方吃下“减肥药”后要求发生性关系,表示这样会出汗,效果更好。


此后一直到2014年12月,汪一民先后在多家酒店多次容留方青青、岳加欢等多人吸食冰毒。


2015年12月28日,民警在某酒店将被告人汪一民抓获,并在现场查获吸毒工具饮料瓶1个、吸管1根。经检测,被告人汪一民及岳加欢等人甲基安非他明检测均呈阳性。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一民欺骗他人吸食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汪一民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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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叔老顽童 威望 +1 - 201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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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6-11-20
知道了真相为什么还要继续来往不报警?
离线dreamma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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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6-11-20
并受其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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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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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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