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薛某离异后欲和前妻复合,在接前妻下班途中偶遇前妻同事朱某,薛某认为自己与前妻离异正是由朱某导致的,遂将朱某打伤,造成朱某人体轻伤一级。薛某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两年前薛某因感情原因和妻子离婚,离婚后他一直想挽回这段婚姻,便主动接送前妻上下班。事发当天,又一次在下班途中遇到了前妻的同事朱某。薛某认为其与前妻离婚都是因为朱某从中挑拨所致,且怀疑在他们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朱某便与前妻存在不正当关系,遂上前警告朱某以后要离自己前妻远一点。
然而,朱某认为自己并没有错,并与薛某争执起来。由于朱某言语过激,薛某顺手从车篮里拿起一个铁质空心管向朱某挥去,导致朱某眼部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朱某左眼脸皮肤裂创损伤已构成人体轻微伤,左眼眶内侧壁及下壁骨折损伤已构成人体轻伤一级。后昆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