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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当初爱到痴狂现在要离婚 空姐告丈夫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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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6-12-07
曾经爱得如痴如狂,却仅仅维持了2年不到的婚姻时间,这是小美和小浩这对昔日缠绵悱恻的恋人做梦也想不到的。


两年前,小美和小浩在朋友的聚会上相识,小浩对小美一见钟情,之后两人便经常联系起来。小浩忠厚老实且很会逗女孩子开心,小美渐渐被小浩感动了,两人也就顺理成章走在一起,感情渐渐升温,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小美便带小浩回家,结果小美的爸妈坚决反对,觉得小浩配不上自己的女儿。甚至,两人的朋友也觉得二人不会有结果的。


然而,小浩立下誓言一定会给小美幸福。此后,小浩和弟弟合伙开公司了,小美的爸妈答应暂时给小浩一段时间的考察期。不久后,小美告诉小浩自己怀孕了,两人便悄悄去领了证。小美父母见状只能同意二人结婚。


两人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着爱情的结晶到来。小宝宝出生之后,小美在家带了几个月的孩子,当时小浩的公司在低谷期,在外面欠了一些债务,心情很不好,小美因为一直在家带孩子情绪也比较低落,两人经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有一次小美被小浩打伤送进了医院。


小浩的脾气越发暴躁,有时候甚至用刀威胁小美的父母。此时有一个很好的机会摆在小美面前,她可以到外地一家很好的航空公司上班,在小美的坚持下,小浩勉强同意了。


小美去了外地工作之后很难回家,孩子一直由小浩的母亲带着,小孩和妈妈渐渐生分了,夫妻二人的矛盾也越来越大,每次小美回家夫妻俩就是吵架打架。因为两人所处的生活环境差距越来越大,在价值观、自我追求和小孩的教育观念上差距也逐渐拉大,双方商量之后只能选择离婚。


在法官主持之下,双方平静地达成一致,同意调解离婚,孩子入学前每个月随小美生活一段时间,入学后随小浩生活,但是每个周末小美有探望的权利,学期中间的周末小美可以带孩子生活一次,寒暑假期间孩子随小美生活一段时间,双方各自负担孩子在各自处的抚养费。


法官提醒: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为了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坚决抵制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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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tingfish 威望 +1 - 2016-12-08
张景忠 威望 +1 - 2016-12-07
离线花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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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6-12-07
这种情况根本不能太早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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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6-12-07
家人的话还是要听听的
离线张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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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6-12-07
结婚不理智,离婚时倒挺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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