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墓地,不管多么华丽,都是在强调生死之隔,气氛是阴森的。小时候在乡下,别说夜晚了,就是阳光亮丽的大白天,也不敢在坟墓丛中玩耍。或者因此之故,坟头周边的草木多较别处更茂盛,肥美的野果也没人敢摘。
西方人的墓地要随和得多,一应装饰皆如花园,很有淡化阴阳两重世界的意思。墓地附近的住户,也许会把墓园当作散步之处。面对坟墓而居,心中没有阴影。二十年来,我虽然换过几次工作,上下班的途中,总要经过大片墓地,久而久之,也看习惯了。
早年在报社上夜班。报社在唐人街,我住皇后区。从皇后区开车过去,走高速公路,上桥不久,就看见夕照下一片林立的墓碑,背靠东河的逝水,金光灿烂,河对岸是曼哈顿整齐的楼群。越过新泽西斜抹过来的阳光,留给我能看到的墓碑正面浓重的暗影,但厚厚一层余晖铺在碑顶,愈加光彩夺目。这情景印在脑子里,多年难忘。
死亡对我还太远,我能以游戏的态度看待,就像更早的年代,以更轻佻的态度看待古人严肃地吟咏他们的脱发和落齿。三十多岁的杜甫在诗里自称老夫,让人忍不住发笑。后来想想,他只活了五十八岁。开始自称老夫那年,死亡离他不过二十年的光景。他的预感真真切切,没有夸张。
每当一个熟悉的人离去,每当听到远近的朋友传来伤逝的消息,我时常会想起詹姆斯·乔伊斯小说《死者》的结尾,爱尔兰静静地下雪那一段。书在手边,会拿起来读一读。我还把这段文字抄送给别人,希望能够抚慰他们失去亲人的痛苦。
偶尔也会想起潘岳的《哀永逝文》,但那是不宜多读的文字:生物物种的遗传基因里,很多设定是为了保证种族延续,对于个体的消亡,并不十分在乎,就像人为的集体主义和鼓励自我牺牲一样。但没有考虑到的情形是,人有一天会进化到有感情,有思想,而感情和思想常常与理智作对,支配了人类的行为。如果预作安排,哀伤就不会那么强烈,那么具有伤害性了吧,宗教可能也会有不同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