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警方在一名居民家中的隔间内发现了64箱烟花爆竹。这些被囤积的爆竹都是户主匡某准备节前出售的,没有获得任何出售和存放烟花爆竹许可证的他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距离农历除夕还有最后一周,张家港市公安局后塍派出所近日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和存储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当天下午,民警在金港镇长埭村一家杂货店检查时发现,店主匡某可能将烟花爆竹藏于自己私房内。据民警了解,匡某应该不具备销售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许可证。民警立刻赶到匡某家,果然在楼梯的隔间中发现了64箱烟花爆竹。
匡某的私房紧挨着村民的住宅,而存放烟花爆竹的楼梯隔间离厨房仅隔一间房间,一旦被明火引燃,后果将不堪设想。民警立刻依法扣押了这批烟花爆竹,并将匡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警方后经调查明确,匡某今年已74岁,这些烟花爆竹都是他于2016年11月左右*批*发*购买的,准备在今年春节时零卖。可是因为没有获得出售和存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许可证,成箱的烟花爆竹不能公然摆在杂货店里,只能藏在自家楼梯隔间里。
日前,匡某因为非法存储危险物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但考虑到匡某已经年逾七旬,警方决定对其不执行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禁放区的市民们应该主动遵守法规,拒绝燃放烟花爆竹。而非禁放区的市民也应该注意燃放、存储的安全,避免操作不慎酿成灾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