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就一起“六个核桃”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予以立案登记。该案成为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
原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漯河市果琪饮品有限公司、如皋市超达罐头食品批1发部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原告养元公司诉称,在超达批1发部发现由果琪公司生产的大量假冒“六个核桃”核桃饮料。原告认为,果琪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其生产、销售饮品的显著位置突出使用“六个核桃”,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果琪公司擅自将六个核桃特有包装用于其产品包装,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悉,经最高院批复同意,南京、苏州、武汉、成都4地设立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法庭。19日,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将审理发生在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市辖区内的专利等技术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同时还将审理发生在以上各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发生在以上各市辖区内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等。
为方便人民群众,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管辖的案件实行双轨制立案,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也可以选择到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所在地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