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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室开出的一份“员工早上9点在办公室喝牛奶”问责意见单在网上引发关注。2月12日,郴州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黄志中向记者确认此事称,相关单位只是对该员工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主要觉得这样的行为被办事群众看到影响不好”。(2月12日新京报、澎湃新闻)
一个员工上班喝牛奶被通报,居然开出了“罚单”,这不只是存有过度执纪的问题,而且更涉嫌越位执纪,以一个更为错误的行为去纠正另一个本就不该自己管的微小错误,显然这样的本质一旦被外界所看清,那才是群众影响最为不好的。
单位设立纪委及其纪检监察室是很有必要的,但越来越有一种怪现象值得警惕,他们不是监督同级党委及其党员干部的得力抓手,而往往成为单位整肃一般职工纪律的“ 稽查大队”,看似让他们履行职责,实际上是要他们工作越位,进而成为单位行管部门,“对付”的是一般职工,而领导及其他干部却很少被“稽查”与“监管”,大有不务正业之嫌。
我们不妨回到郴州高新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室的那个通报上,即使正如纪委书记所言涉事员工是在班上吃早餐,那抓住现场或现场制止的不该是纪检人员,而应是科室主管或行政领导,一个看似过度执纪的行为,暴露的是该单位纪委的不务正业,即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如果涉事员工不是党员,只是一般员工,那该单位纪委的通报无疑是大有问题的,因为监管的应当是党员干部,一般职工即使严重违纪,那也是行政部门做出“裁决”,而不是由该单位纪委越俎代庖。
假如再延伸开来看待上班喝牛奶被通报事件,除了存在该单位纪委的“监管之手伸得过长”外,同样显现出一些行政管理存有的“瑕疵”。本来一般员工的管理就该是有章可循的,只要注意日常性对照执行便是,但往往要“搬出”该单位纪委这个救兵才能“压阵”,恰恰是行政不作为的表现,若不解决冗员过多、人浮于事、监管滞后、执行力弱等问题,仅仅依赖于该单位纪委的临时“执纪”,甚至采取“杀鸡给猴看”的架势,最终只会自取其辱,不但整肃不了队伍,而且还会让该单位纪委与群众产生隔阂,削弱群众的信任,进而对于他们的“分内事”不理解不支持。
所以,上班喝牛奶被通报事件是一起该单位纪委越位乱作为的“通报”,真正被群众认为影响不好的是他们。至于员工上班违纪的非典型行为,还是交由行政部门处理吧,该单位纪委监管的该是党员干部是否尽责尽力,以及对于他们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不要再不务正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