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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你对这事怎么看!他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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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风云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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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03-26
       昨天,一篇《刺死辱母者》迅速刷屏。

  母亲被索债者当面凌辱,儿子情急之下刺死一人——最简单的描述,凸显的是此案引来舆论哗然的原因:当一个人或其近亲正在遭受难以忍受的凌辱时,奋起反抗造成一定后果,司法应该如何认定这一行为?

  当地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这并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派出所已经出警,于欢母子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尽管本案二审尚未启动,但是,舆论的争议却显示出法律条文所不能涵盖的更深层意思。无疑,此事切入了一个关于法律与伦理的命题。

  虽然涉及一些具体细节的争议,比如,警察在离开接待室后,是准备离开还是仅仅外出调查,但最主要的争议,还是集中在于欢是否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上。尤其是,于欢由于母亲和自己被侵害而产生强烈情绪的情况下,是否犯下了故意伤害罪。

  舆论的强烈反应提示我们,应该正视此事发生之时的伦理情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更多考虑。在某种程度上,也正是这样的伦理情境,让很多人在讨论这一案件时,不仅基于法律来做出自己的判断。

  他们考虑更多的或许是,当至亲之人遭遇侵害时,自己能以怎样的方式去保护他们?当巨大的凌辱降临在自己或者亲人身上时,是忍受凌辱还是挺身抗暴?当处于无法逃脱的困境中时,要如何维护自己与亲人的尊严?

  法律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可以说,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此案在半年过后掀起舆论波澜,正是因为其中蕴含着许多人的伦理诉求和情感诉求。

  换句话说,在很多人看来,于欢的行为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行为,更是一个伦理行为。而对于判决是否合理的检视,也正显示出在法律调节之下的行为和在伦理要求之下行为或许会存在的冲突,显示出法的道理与人心常情之间可能会出现的罅隙。也正是在这个角度上看,回应好人心的诉求,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正视法治中的伦理命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也正是因此,转型期中国的法治建设,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需要更多地正视这些人心经验,正视转型时代保护伦理价值的重要性,从而把握好逻辑与经验的关系、条文与人情的关系、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事件回顾
  辱骂、抽耳光、脱裤子露下体……在11名讨债人员长时间对自己及母亲苏银霞极端凌辱之后,山东聊城22岁的青年于欢拿出一把水果刀乱刺,导致四人受伤,其中一人失血过多死亡。2017年2月,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目前于欢的二审代理律师已经提出上诉,律师认为于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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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鲜森 威望 +1 -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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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7-03-26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请法官把她当做自己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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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7-03-27
上了微博热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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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7-03-27
是血性男儿就忍不了
严厉打击那些存在阶级思想斗争的脑残。来自---吃遍弯杀国落得问候。
离线博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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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7-03-27
如果法律不是基于人性和道德,那么这样的法律就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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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7-03-27
不能护得父母尊严,枉为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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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7-03-27
执法者来到现场,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屁话就走出门去,被黑恶势力逼到无路可走的人见到如此情形,对法律还敢抱有希望吗????
离线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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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7-03-27
法官就是个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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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7-03-27
辱母不护,辱国何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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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贤欧巴 威望 +1 - 2017-03-29
离线王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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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7-03-27
回 一炮到天亮 的帖子
一炮到天亮:辱母不护,辱国何御? (2017-03-2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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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峰 威望 +1 - 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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