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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男子捡钻戒以为是玻璃"顺手扔了" 女失主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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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04-20

今年1月21日中午,杭州王女士在自家单元楼门口丢失了一枚钻戒和一枚黄金戒指。通过监控,她确认是社区居民顾大伯捡走了。王女士一夜没睡着觉,“这枚钻戒原价要10万元,我打折买的也要7万7千。如果大伯还给我,我真要好好谢谢他。”可第二天她倒吸了一口凉气,顾大伯归还了金戒指,但另一个戒指因为觉得是假的就给扔了。“我这闪闪发光的1.01克拉钻戒怎么是假的呢?”王女士很气愤,认为顾大伯是故意不还,想占为己有。三天后,她起诉到法院。昨天,这个案子在杭州上城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顾大伯不住地擦汗,觉得自己蛮委屈的。他说,那天自己从理发店出来,捡到两个戒指。“其中一个真的很不起眼,就是不锈钢的,中间一点点玻璃,顶多五块十块小女孩玩的那种便宜货,所以顺手扔了。还有一个虽然不起眼但可能是黄金,所以我就犹豫了一下没扔。”

“黄金戒指我还了,但钻戒我真的是还不出来了。”顾大伯把手一摊。

王女士拿出一张销售单,上面写着数字7万7千元。顾大伯也觉得匪夷所思,“你怎么能证明销售单上的戒指就是你丢掉的那个呢?你要是再拿一张一百万的单子来,不是要我命啊?”

王女士说着就要哽咽起来,“这个戒指对我来说很有意义的。”她平静了一下说:“这个戒指在晚上很有光泽的,怎么会不起眼?我把手机里以前佩戴的戒指照片给周围的人看,没人相信会当垃圾一样随意丢掉的。这事情大家心知肚明,你就是不愿意还给我。”

自始至终,顾大伯就是咬定,王女士所说的钻石戒指被他扔掉了,“那你要赔偿给我戒指的损失,7万7千元。”王女士说。

因为顾女士不愿意调解,法官表示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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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敏敏 威望 +1 - 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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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7-04-22
这个会怎么判?
离线薛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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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7-04-22
自己粗心怪别人  人家去你家里拿了?
严厉打击那些存在阶级思想斗争的脑残。来自---吃遍弯杀国落得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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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7-04-22
自己随手扔了  为什么要大爷赔偿  我看不懂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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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7-04-22
如果确实能证明是扔掉了 这个无可厚非
离线b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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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7-04-21
离线bufan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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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7-04-20
扔掉了过多的玻璃戒指,以至于现在手上什么也没有。唉!身外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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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7-04-20
回 _薛小妹_ 的帖子
_薛小妹_:年纪大的不识货也正常啊 (2017-04-20 16:32) 

稀客
若无因缘何以相遇若无相欠怎会相见向来缘浅奈何情深若不相见因缘已尽因缘已尽再无相欠
离线_薛小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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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7-04-20
年纪大的不识货也正常啊
你高兴!我高兴!大家就高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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