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超市去逛啊,看到有人在超市里拿到饮料就喝,结果工作人员上前制止,那个人还理直气壮的说:“我口干了,先喝到,出去空瓶我也会付钱的!”
真是不晓得么样形容这样的人了,难道不知道,没有付钱的商品还不属于自己,没有权利拆开???不禁让我想到,经常会在超市里看到带到小孩的家长,把面包啊,饮料啊,糖果啊什么的拆开给自己的孩子吃,都不知道给孩子们树立了一个什么样的榜样,买不买就更不敢说了,那些人也不想想,如果是自己做的生意,能允许别人这样吃喝吗?
不知道是我老土了,还是这个社会现在就是这样的了,唉.....港友们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一起吐个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