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金港的张先生在遛狗的时候,不想狗狗被出租车撞成了重伤。
监控视频显示,当天傍晚五点十五分左右,一辆车租车正行驶在潘港北路上,这时,一只大狗追逐一只小狗横穿马路,出租车避让不及,直接从大狗的身上碾压了过去。
张先生:
我不是在这里遛狗嘛,它走出去了,对面有条小狗,出租车开过来,把它撞了一下。
出租车驾驶员:
狗大了,保险杠、水箱也坏掉了。
自己的宠物狗受伤严重,张先生随即将狗送到了宠物医院进行救治,目前救治费已经花掉了两千多元。
张先生说 ,自己养的狗是条阿拉斯加犬,购买幼犬时花了5000元,如今已经饲养了16个月, 现在的市场价在万元左右。
看到自己的宠物狗受了重伤,而且后续还要治疗,张先生心里挺难受的。张先生原想出租车驾驶员会赔偿一点医药费,没想到事故责任的认定却出乎他的意料。按照法律规定,张先生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表示,一般来说,野猫、野狗等没有主人的动物,被车辆撞击后,不算交通事故。而家禽、家畜、宠物等有主人的动物,属于个人私有财产,被撞伤或撞死后,导致主人财产损失的,可定性为交通事故。
2011年5月,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明确,对车辆和宠物犬只等在道路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在此类事故中,因为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在潘港北路发生的这起事故中,狗主人张先生并未拴好宠物狗。
民警表示,在拴系牵引的过程中如果有闯红灯、走机动车车道等违法行为,宠物犬只的所有人也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说到底,市民要对宠物尽到看护责任,特别是出门遛狗,应该要用狗链子牵好。在这里还有个事要提醒广大的驾驶员,在行车的过程中,如果撞到了宠物犬只,不要以为没什么大事就先行离开现场。
公安部门表示,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驾车将宠物撞死了,就造成了宠物主人财产损失。因此,驾车撞死宠物应该是交通事故。司机没有停车直接走人,当然算肇事逃逸。
民警 朱亚军:
能够充分证实他,事故发生以后,他明知撞了宠物没有报警,像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他逃逸,肇事逃逸。
律师 唐翱翔 :
跟普通的交通事故可能不同,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属于一个交通事故,驾驶员有责任或者无责任,会有这样责任的一个认定,如果他有相应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那么就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律师表示,不少人思想上存在误区,认为只有撞了人逃逸后才涉嫌肇事逃逸。实际上,无论是撞了人,还是撞了猫狗,乃至于绿化带、隔离护栏等,如果先行离开了现场,都可能涉嫌肇事逃逸。
律师提醒,如果交警部门认定是驾驶员的责任,保险公司还是会根据保险条款进行理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