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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号中午十二点半左右,盐城滨海港振东乡振东大桥处一男孩落水,男孩已经溺亡。
据了解,这名男孩当时是和叔叔家的孙女一起上学。可是,当路过大桥的时候,他突然将书包递给了小侄女,然后向小侄女挥手说再见。随后,男孩爬上了桥的护栏纵身跳入河中。
是什么原因让这名只有14岁的男孩跳河自杀的呢?说起小男孩的身世,也是非常可怜。
男孩姓高,14岁的年纪才上小学六年级,他的爸爸曾经多次坐牢,最近一次去年才出狱,现在在外地打工。他的母亲,大概在七八年前,他父亲第一次坐牢时就走了。男孩平时一直跟叔叔家生活。
前天傍晚,男孩遗体被亲属带回家中。
男孩生前写过一篇作文《剪不断的爱》,这篇作文在去年获得了县作文大赛二等奖。
作文提到,爸爸在他4岁的时候就因为偷东西被抓去关,妈妈跟亲戚借了钱,带他去外公、外婆家,“我就在那里上学了,中班、大班、一年级…我过得很开心!”后来爸爸出狱,一见到妈妈就大吵,“我当时还小,只是躲在妈妈身后,默默地跟着流泪…”
根据作文,男孩的爸爸提出离婚,他被爸爸带走,“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就这样拍拍肩膀散了,唯一的一张一家三口的合影被生气的爸爸剪碎了…在车站等车的时候,爸爸妈妈没有说一句话,妈妈给了我一个久久的拥抱,那次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妈妈。”
作文全文
剪不断的爱
滨海港镇中心小学六(4)班 指导教师:刘春霞
和父母共同生活被写入法律
《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三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与其共同生活,或者父母一方留家照料。三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父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对留在原籍未成年子女履行监护义务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人代为监护,妥善安排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事项,并将委托监护情况告知未成年子女所在学校、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
父母外出务工携带未成年子女的,应当确保未成年子女在当地及时接受义务教育,引导其适应生活、学习环境。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愿男孩一路走好
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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