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处罚: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本人于今天上午9点驾驶黑色轿车行驶至金港镇长江中路与团结路路口,该路口无红绿灯,该路段是三向车道,最右侧二车道是直行道,最左侧为左拐弯道。本人驾驶的汽车一直在中间直行车道行驶,通过该路口后,最右侧两直行车道因张家港市港区交警支队拦截多俩车辆占据,导致前方多俩车辆突然减速,为避免前方车辆,我打开左拐弯转向灯,变更至最左侧车道后加速。这时从中间道突然出现一名辅警往最左侧车道走,为避免该辅警,我立马停车,这时该名辅警,辅警编号100170,让我摇下车窗并说我车速太快,我告知辅警60码都没不快呀。,而且你这样突然窜出危险。于是就让我拿出驾驶证和行驶证,然后直接告诉我你在左拐弯直行了,在整个执法过程中,该交警支队执法交警沈正华一直未对整个违法过程录像核实,只是一直在旁边开罚单。罚单开出后拿着罚单让驾驶员站在车旁录像录音。本人当场提出异议,我明确说明了我已过路口后变道,后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张家港市公安局让我与执法交警支队联系,我赶至张家港市港区交警支队与辅警100170和执法交警沈正华沟通,该辅警和执法交警沈正华态度极其恶劣,根本不予理睬。直接回复你找警察去,我要求调取监控查看,执法交警沈正华直接掉头走人,让我去法律诉讼。后与他们该支队指导员沟通,让我先回去,直至下班都没有得到回复。我只是一个普通市民,如果确实违法交通法规,一定依法办理。现在对于我提出的异议和查看现场监控根本无人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