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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迟迟不拆除,
这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今天上午,
经过相关批准,
多部门对通运新村55幢楼顶的违法建筑
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401室、402室、403室三户业主在楼顶露台搭建阳光房
东侧401室的露台上有一个玻璃阳光房,
西侧的402和403室搭了些架子。
针对通运新村55幢401室、402室、403室的违法建设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3户业主进行查处并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但该3户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拆除。
目前,经报市政府批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由市两违办牵头组织对上述3户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拆除现场
上午九点,
由市城管、公安、规划
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
对这些违章建筑实施强拆。
那么为何2014年的违章搭建到现在才进行强制拆除呢?
据市两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拖这么长时间,主要是因为业主迟迟不愿自行拆除,为此相关部门在2015年向市人民政府申报了强拆,并且市人民政府也批准了强拆的决定。不过依照法律,当事人可以对这项决定提出申辩和诉讼。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的规定,有六个月的诉讼期,如果六个月内没有向法院或者人民政府提出复议、诉讼的,视为无异议。
据了解,在当事人没有异议以后,市两违办也向当事人发放了强制拆除的公告,并且在今天对违章建筑实施了依法强制拆除。
记者了解到,这些违章建筑是55幢楼顶的业主在2014年的8月份的时候搭建的,业主声称是为了解决平台的漏雨问题。
记者观察了一下,55与57两幢房子中间大概有二十米的间距,这样的距离让57幢的住户担心会影响通风,造成反光。
面对这样的私自搭建,尽管城管队员对55幢楼顶的业主多次下发了整改通知,但55幢楼顶的业主对整改要求都不予理会。
市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对建(构)筑物进行认定的复函》【张规认定函(2014)76号】,认定通运新村55幢401、402、403室业主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为了自己的方便,
私自搭建违章建筑,
不仅影响了街道形象,
还造成了其他人的不方便。
提醒广大市民,
切勿私自乱搭违章建筑!
不要违反相关法规!
来源:偶俚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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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qibin:这就是所谓的全国文明城市-这就是一次选择性执法。就在55幢隔壁----张家港市通运新村53幢与54.56幢之间自建了围墙,搭建了各种简易棚很多年,至今未有明确说法??非法占用公共地面以及消防通道,搭建简易棚这些违章建筑至今还保留着,请相关领导给我们普普法!!!是否违章建筑 .. (2017-07-21 16:58)
蚂蚁搬家:搬运找我 (2017-07-22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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